?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關于印發《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的通知
阿署辦發〔2019〕36號
各旗人民政府,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行署各委、辦、局:
經盟行署2019年第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29日
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中發〔2015〕4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的通知》(內政辦發〔2018〕102號)要求,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堅持把殘疾人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著力推進組織改革和服務創新,進一步增強殘聯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克服和去除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傾向,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有效破解難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阿拉善、共圓偉大中國夢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強化政治引領。把政治性作為殘聯組織的思想靈魂,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團結帶領殘疾人群眾聽黨話、跟黨走,把殘疾人群眾最廣泛地凝聚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奮斗實踐中。
深化改革創新。把先進性作為殘聯組織的價值追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殘疾人解難、為黨和政府分憂,消除殘疾人融入社會的各種障礙,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推動廣大殘疾人更好地在改革發展中建功立業。
堅持植根殘疾人。把群眾性作為殘聯組織的重要特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保持與殘疾人的血肉聯系,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主體作用,不斷激發蘊藏在殘疾人中的潛力和創造力,努力成為殘疾人信得過、靠得住、離不開、找得著的貼心人、“娘家人”。
夯實基層基礎。堅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層,深入殘疾人家庭,進萬家門、解萬家難,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大對基層的支持力度,下大力氣提升基層組織建設水平和服務能力。
把握問題導向。深刻認識殘聯組織不同程度存在的機關化、行政化問題及其表現,深入查擺各種脫離殘疾人群眾的不良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難殘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組織建設薄弱、服務殘疾人能力不強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三)主要目標
圍繞“強三性、去四化”要求,通過改革機構設置、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壯大全覆蓋的基層殘疾人組織,搭建全方位的殘疾人服務平臺,健全全領域的社會動員機制,進一步提高聯系、凝聚、服務殘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殘疾人廣泛參與、充分融合和全面發展,努力開創新時代全盟殘疾人事業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優化殘聯組織工作職能
1.改進代表大會人員構成。盟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充實盲人、聾人、肢殘人、智力殘疾人及親友、精神殘疾人及親友等各類別代表。其中,自強模范和基層一線代表比例不低于60%,適當增加農牧區殘疾人及親友代表、少數民族代表和助殘社會組織、助殘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進主席團人員構成。盟殘聯主席團委員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強模范和基層一線委員比例提高到35%以上,進一步充實盲人、聾人、肢殘人、智力殘疾人及親友、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委員數量。在不突破盟殘聯主席團規模的前提下,至少配備1名來自基層的兼職副主席。
3.健全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完善盟殘聯主席團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制度,建立兼職副主席定期參加執行理事會會議制度、主席團委員議案辦理制度,健全執行理事會與專門協會聯席會議制度。堅持集體決策制度和程序,提升執行理事會議事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重大決策廣泛聽取專家和專門協會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確保決策與執行更加充分體現各類別殘疾人的共同意愿。從盟情實際出發,加強對新時代全盟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破解事業發展瓶頸,更好地認識和解決殘疾人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4.加強專門協會建設。建立健全專門協會法人治理結構,選優配強協會負責人,增強工作力量,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專門協會開展服務和活動。鼓勵專門協會根據需要依法依章程增設專業委員會,進一步擴大聯系服務本類別殘疾人的覆蓋面。完善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機制和上下聯動機制,有效發揮各專門協會代表、服務、維權的作用。
(二)選優配強殘疾人干部隊伍
5.加強專職干部隊伍建設。打破年齡、學歷、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選用熱愛殘疾人事業、關心殘疾人,具有基層一線和群眾工作經歷的優秀干部進入殘聯系統從事殘疾人工作。加強殘疾人干部培養、選拔和使用,殘聯機關配備殘疾人干部比例達到15%以上,盟、旗區殘聯領導班子中原則上要配備1名殘疾人干部,并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制定干部能上能下的具體措施,推進殘聯干部在殘聯系統上下、內外交流。推動將黨的殘疾人工作理論列入全盟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及時開展殘疾人工作者培訓。
6.加強掛職、兼職干部隊伍建設。在盟殘聯領導班子中,選配1名兼職副理事長和1名掛職副理事長,兼職副理事長由與殘疾人事業發展緊密聯系的相關領域代表擔任,掛職副理事長由熟悉基層情況、服務殘疾人能力較強的代表擔任。在盟殘聯機關干部中,按照15%的比例配備掛職、兼職干部,掛職、兼職干部注重從基層殘聯、社會組織、國有企業、黨政機關等單位干部中選拔,職務層次、級別等不與掛職、兼職所任職務掛鉤。掛職、兼職干部任期原則上不少于1年。建立健全考核機制,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全面加強對掛職、兼職干部的管理。
7.密切殘聯干部與殘疾人的直接聯系。堅決克服“機關化”傾向,會黨組和執行理事會成員每年下基層開展調查研究不少于1個月,每年直接聯系服務殘疾人不少于30人,帶頭與殘疾人群眾建立密切聯系。建立科級以上干部(含所屬二級事業單位)聯系居住地社區殘疾人協會工作制度,每人每年直接聯系殘疾人不少于10名,積極參加助殘社會組織、社區組織的活動,實現黨員干部每季度在基層工作不少于5天。
(三)全面提升殘聯組織服務水平
8.強化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蘇木鎮(街道)、嘎查村(社區)殘疾人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選聘社會工作者等方式充實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切實提升服務殘疾人的水平。探索將殘疾人組織向新領域、新行業、新群體延伸,最大限度覆蓋各領域各層面殘疾人,支持集中安置10名以上殘疾人的企事業單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殘疾人小組,在有10名以上殘疾人的新興行業靈活設置殘疾人組織。指導基層殘聯依托蘇木鎮(街道)、嘎查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殘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類殘疾人服務設施。加強旗區、蘇木鎮(街道)殘聯干部隊伍建設,明確嘎查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對殘疾人工作的職責分工。
9.加強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網絡和大數據應用。積極構建盟、旗(區)、蘇木鎮(街道)、嘎查村(社區)四級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網絡,確保殘疾人更加便捷、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就近就便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推動康復、醫療、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托養、宣傳文化體育、法律維權等公共服務機構優先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切實滿足殘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充分利用殘疾人信息數據動態更新系統,全面掌握全盟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完善殘疾人信息數據收集錄入、分析研判、應用轉化機制,切實提升精準化服務能力。提高數字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將殘疾人證辦理系統和殘疾人信息數據動態更新等系統融入到全盟大數據平臺,努力實現與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共享。
10.加大困難殘疾人幫扶力度。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殘疾兒童救助制度,建立特殊困難殘疾人家庭定期訪視、分類照顧、專項服務制度。配合相關部門通過政策支持、制度保障、應急救助、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大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農牧區貧困殘疾人脫貧、重度殘疾人托養照料、因病因災致貧殘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討殘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幫助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孤殘重殘、多重殘疾人走出困境。
11.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機制,推進殘疾人有序參與民主協商,加強對殘疾人康復、托養、救助等各類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機制,協同司法機關完善涉及殘疾人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確保殘疾人合法權益及時通過合法渠道、正常途徑得到維護。持續推進全盟“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和殘疾人信訪網上服務平臺運行,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及時傾聽、反映和回應殘疾人合理訴求,引導殘疾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12.切實發揮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作用。推動盟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加快發展,完善基礎服務功能,發揮康復服務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殘疾人“溫馨家園”建設力度,各街道辦要實現全覆蓋,常態化開展康復、教育、就業、維權、生活照料、文體活動等各項服務。支持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工作,切實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13.加強殘疾人事務交流合作。探索開展殘疾人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深化聯誼活動,建立與國內先進地區、周邊兄弟盟市殘聯和全國性助殘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的合作交流機制,借助京蒙兩地對口支援契機,進一步密切與北京市殘聯溝通對接,積極促進區域互往、工作互動、資源共享和業務合作,在精準康復、新型輔助器具適配、教育、就業、慈善等方面為殘疾人謀實惠。
14.努力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唱響時代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加強輿情引導,注重運用傳統媒體、網絡和新媒體建立與殘疾人的聯系,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惠殘政策,引導殘疾人聽黨話、跟黨走。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反映殘疾人生活、宣傳殘疾人事業,廣泛傳播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開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推動四年一度的殘疾人運動會常態化舉辦。創新和改進盟級自強模范和助殘先進評選方式,堅持面向基層,好中選優,進一步提升評選表彰的影響力公信力感召力,立足地方傳統特色文化,扶持殘疾人特殊藝術團體發展,打造具有阿拉善特色的文化藝術品牌。普及無障礙理念,積極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強信息和交流無障礙建設,完善手語新聞播報長效機制,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語、盲文信息化水平,努力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四)創新殘疾人工作方式
15.探索殘聯社會化工作模式。加快社會動員力量建設,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按照政府購買助殘服務項目指導目錄,明確購買內容,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規模、提高購買服務質量、放大購買服務效應。積極培育一批示范性、連鎖性和社區類專業助殘社會組織,鼓勵成熟社會組織轉入競爭性助殘服務市場,為殘疾人提供形式多樣的助殘服務。發展殘疾人志愿服務組織和殘疾人互助組織。加強與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聯動,切實維護殘疾職工、殘疾青年、殘疾婦女、殘疾兒童、殘疾老年人的權益。各級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對殘疾人福利、慈善和體育事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殘聯組織通過多種方式籌措事業發展資金,探索成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進一步為殘疾人謀福祉。
16.積極建設“陽光殘聯”。推動信息公開,健全更加符合殘聯特點的基礎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規范、相關服務標準、執行程序、監管辦法,促進殘聯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健全盟、旗(區)殘聯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向主席團報告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殘疾人服務重點項目績效評估結果。加強殘疾人證管理,加快推廣新一代智能化殘疾人證,提升殘疾評定工作透明度。
17.構建殘聯工作評價體系。以殘疾人及親友、基層組織和第三方為評價主體,以殘疾人的參與率、受益率為評價重點,建立各級殘聯工作民意調查、群眾滿意度測評等制度。探索建立旗(區)殘疾人服務情況監測評價機制,把殘疾人脫貧攻堅、基層服務能力建設、推動社會力量助殘、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列為重要監測評價內容。加強對旗區殘聯領導班子協管工作,協助旗(區)黨委(黨工委)及其組織部門,做好旗區殘聯領導班子選拔、配備、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時組織旗區殘聯新任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相關培訓。
(五)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
18.健全組織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為全盟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支持殘聯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盟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繼續履行好協調推進殘疾人事業方針、政策、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協調解決殘疾人工作重大問題等職責,支持盟殘聯履行好盟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盟殘聯黨組核心作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盟委殘疾人政策。加強殘聯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穩定的殘疾人工作經費保障制度,科學合理編制經費預算,優化資金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自治區殘聯的指導下,在盟委、行署的領導下,由盟殘聯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統籌進度安排。2019年9月底前完成盟殘聯改革方案報審工作,2019年年底前總結完善相關措施。
(三)落實工作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為改革營造良好氛圍。堅持依法依章程辦事,加強溝通協調,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強化督促檢查,跟蹤改革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改進不足,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旗(區)、盟直各有關部門要參照本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創造有利條件、提供必要保障,積極推進殘聯事業改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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