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關于印發《阿拉善盟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行署各委、辦、局,各重點企業、事業單位:
盟行署同意,現將《阿拉善盟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5月5日
阿拉善盟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18〕61號)精神,加快培養一批合格全科醫生,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結合我盟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遵循醫療衛生服務和臨床醫學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立足基本盟情,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優勢,完善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創新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為健康阿拉善建設提供可靠的全科醫學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基本建立,適應全科醫學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基本健全,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顯著提高,城鄉分布趨于合理,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較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需求。到2025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3至4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30年,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5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隊伍基本滿足健康阿拉善建設需求。
二、主要任務
(一)促進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應積極面向全體醫學類專業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和全科臨床見習實習,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全科醫學系,開設全科醫學概論等必修課程。盟中心醫院、盟蒙醫醫院要依托自治區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按照業務工作實際承擔臨床和蒙醫人員的全科醫學培訓工作。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訂建設規劃,在人員配備、職稱評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給予支持。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可聘請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有教學潛質的全科醫生承擔教學任務,符合條件的可聘任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責任單位: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盟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繼續做好農村牧區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繼續在全盟落實農村牧區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和免費培養項目,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履約管理。推進農村牧區本地全科人才培養。探索建立高職臨床醫學、蒙醫、中醫學、康復醫學等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鼓勵蒙醫中醫教育與師承教育相結合,推進教育教學標準與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標準有機銜接。(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
(三)積極開展畢業后全科醫學教育培訓。面向全社會宣傳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政策,積極推薦醫療衛生行業業務骨干參加培訓。農村牧區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醫學生畢業后全部由接收單位派出進行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于單位委派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人員,委派單位應與其簽訂協議,約定培訓期間待遇、培訓期滿后服務年限、違約處理措施等。
盟中心醫院、盟蒙醫醫院全科(助理全科)醫學培訓基地要按照全科醫學師資培訓標準,組織骨干醫師參加全科醫學師資培訓,提高帶教師資的教學意識和帶教能力,將教學業績納入績效考核,將帶教經歷和教學質量作為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因素。按照國家、自治區部署,積極爭取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鞏固完善全科繼續醫學教育。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在組建全科醫學教研室后可以制定全科醫學繼續教育指南,加快網絡數字化課程、課件及教材的開發和應用,大力發展遠程繼續教育,普及全科適宜技術,實現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全覆蓋。積極開展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和學歷提升教育。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旗級以上醫院在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中的作用。鼓勵基層臨床全科醫生參加系統的“西學蒙”、“西學中”教育,加強對全科醫生的蒙醫藥、中醫藥和康復醫學知識與技能培訓,將蒙醫藥和中醫藥作為其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鼓勵提供蒙醫診療、中醫診療、養生保健康復、健康養老等服務。
在推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的基礎上,鼓勵二級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逐步開展鄉村醫生全員全科基本知識技能培訓,并有計劃地安排鄉村醫生到旗級醫院等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鼓勵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
(五)加強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建設。為進一步加快全科醫生的培養,加強全科醫學培訓基地建設,做好相關培訓工作。盟中心醫院、盟蒙醫醫院應在積極創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及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的基礎上,聯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靈活設置全科醫學科,開展全科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培養全科醫生。探索推進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配合自治區抓好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將全科專業基地建設和作用發揮情況作為培訓基地考核評估的核心指標。(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推進完善全科醫生準入制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通過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取得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證書;臨床、蒙醫、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參加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合格,取得自治區衛健委或自治區蒙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全科轉崗培訓合格證書》、《全科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或《蒙醫中醫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后,可予以注冊或加注全科醫學專業,允許其在培訓基地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
全面宣傳臨床、蒙醫、中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政策,鼓勵基層醫師通過師承教育取得蒙醫中醫師承出師證書,參加國家蒙醫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
(七)調整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合理核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工資水平與當地旗(區)級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根據旗(區)實際,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其一定傾斜。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設立全科醫生津貼。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達到一定量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傾斜,按簽約服務費的一定比例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和居民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加強簽約服務質量考核,考核結果與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收入掛鉤,確保簽約服務質量。(責任單位: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盟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局)
(八)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畢業生或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優先安排,可采取考察考核等方式引進人才。對履約的農村牧區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畢業生,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定及時做好就業安置工作。對經“5+3”模式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蘇木鎮衛生院執業的全科醫生,可實行“縣管鄉用”(旗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管理、蘇木鎮衛生院使用)。對經“3+2”模式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嘎查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鄉管村用”(蘇木鎮衛生院聘用管理、嘎查村衛生室使用)。(責任單位: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九)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后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蒙醫、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落實工資、同工同酬等相關待遇。
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的政策規定,并向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按相關規定聘任中級職稱。基層全科醫生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或申報高級職稱時,對外語成績、論文、科研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申報高級職稱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責任單位: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盟衛生健康委員會)
(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醫療機構設置等相關規劃布局不得對全科診所的設置作出限制,實行市場調節。支持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伙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為居民就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鼓勵二、三級醫院與轄區內全科診所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暢通轉診渠道。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全科診所規范發展。
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其參與當地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承接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并逐步擴大購買范圍;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對具備條件的,可認定為全科醫生基層實踐基地,承擔全科醫生培養任務。對全科診所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十一)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實行以政府獎勵為導向、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全科醫生獎勵辦法,提升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地位。對長期扎根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全科醫生,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在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和推選全國、全區、全盟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優秀共產黨員等各類評選工作中,向基層全科醫生傾斜。鼓勵各地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全科醫生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全科技能競賽等活動,對優秀全科醫生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委組織部、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工會)
(十二)加強艱苦邊遠蘇木鎮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結合阿盟實際,加快推進訂單定向免費培養農村牧區高職(專科)醫學生工作,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后的畢業生,優先重點補充到艱苦邊遠蘇木鄉鎮衛生院。充分利用遠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以技術指導和培訓為重點,免費實施國家繼續醫學教育培訓項目。加強旗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農村牧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按照國家、自治區統一部署,組織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試點工作,到2020年,逐步將試點范圍覆蓋到所有蘇木鄉鎮衛生院,所需資金主要由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共同承擔,盟、旗(區)財政結合實際予以適當支持。
職稱晉升政策要向艱苦邊遠蘇木鎮的全科醫生進一步傾斜。實行“定向評審”、“定向使用”,對長期扎根在艱苦邊遠農村牧區工作的全科醫生,可突破學歷等限制,破格晉升職稱。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取得中級職稱后在艱苦邊遠蘇木鎮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基層副高級職稱,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任,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向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流動時,應取得區(省、市)統一的高級職稱。(責任單位:盟衛生健康委員會,盟扶貧開發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健康阿拉善建設、深化醫改、健康脫貧、教育脫貧的關鍵環節和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2019年3月底前,各旗(區)、各部門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于經基層向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可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并加強考核,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全科醫生和家庭醫生(團隊)在醫保控費方面的“守門人”作用,推動醫療衛生服務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落實投入責任,通過政府投入、單位和基地自籌、社會支持等多渠道籌資,進一步加大對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的支持力度。
(四)強化督查評估。建立健全督導考核機制,將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盟、旗(區)醫改目標責任考核,實施常態化、經常化的評估督導,強化激勵和問責。
(五)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解讀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廣泛宣傳全科醫生成長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全科醫生的了解,為加快培養大批合格全科醫生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旗(區)、各有關部門在實施過程中要將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及時總結上報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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