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林業和草原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特編制并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阿盟林業和草原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和盟行署辦公廳的有關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范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過程中,我們按照“格式規范、內容全面、數據準確”的要求,根據我局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創新形式,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除了運用政務公開宣傳欄、新聞、網站等形式進行公開以外,利用下鄉、扶貧、掃黑除惡等工作,向服務對象宣傳林草局機構設置、各項職能、相關政策法規及業務辦事流程,使群眾了解掌握涉林涉草業務辦理方法。此外,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落實信息公開“一事一審、全面審查”、“嚴格審查、復核流程”等長效機制,保證了信息公開內容完整、公布時間及時、發布渠道規范、公布數據準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臺、大廳信息公開欄、LED電子屏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8月,我局開通了新的門戶網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新的門戶網站公開各類動態信息231條,通知公告15條,政策解讀25條,政策法規16條,政務公開目錄16條,政務公開年報1條,財務公開1次。
2.微信公眾平臺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阿盟林草局微信公眾平臺關注人數409人,累計推送信息397條。
3.公開欄和電子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在政府政務宣傳欄中主動公開信息,刊登內容主要為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分工、機構設置、光榮榜、年度工作計劃、政府公告公示等。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8 | 增加2項 | 42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38 | 增加25項 | 0 | |
行政強制 | 16 | 增加2項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增加1項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 | 187萬元 | ||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和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2019年,共電話受理政策法規咨詢45人次,均給予滿意答復;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件,辦結2件;依申請公開1件;全年無收到申請后不予公開的情況。
全年共辦理臨時占用林地行政許可40項,面積88.7442公頃,辦理木材運輸證2項。按照相關要求,在信用內蒙古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本部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1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來看,運行狀況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公開內容的及時性、全面性以及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進。今后將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強主動公開的意識,擴大信息公開范圍。
1.規范工作流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規范公開行為,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審核、發布、監督評議、問責等工作流程。
2.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請公開分發、處理、反饋工作機制,依法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制,及時更新補充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細化考核內容。
3.加強監督檢查
進一步完善監督評議機制,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便民程度以及公開的效果、群眾滿意程度、群眾意見建議和投訴處理的落實情況等進行綜合評議、考核,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阿拉善盟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