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廣電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盟文化旅游廣電局按照盟行署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財務公開、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對門戶網站建設與管理及時自查和整改,針對存在問題,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取得了較好成效。現將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著力深化財務信息公開,規范局機關及下屬各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按期公開,目前已公開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進展,及時向行署報送項目進度。
3.結合文化遺產日、世界讀書日、國際博物館日、國家圖書館日等時間節點,積極組織開展送展覽送宣傳送活動下基層進社區活動,著力加強文化亮點宣傳和政策法律常識推廣普及工作,實現惠民全覆蓋。202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48條,舉辦新聞發布會4次,開展政策解讀6次,主要負責人開展政策解讀3次。4.指導督促局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深化,及時公開盟群藝館、盟圖書館、阿拉善博物館等公益文化機構面向社會免費開放的服務項目和內容,積極回應社會對公共文化服務的關切,努力為廣大基層群眾參與文化旅游節、使用文化惠民卡觀看演出等各項文化活動提供便利。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0件,予以公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根據《條例》和盟政務服務局要求,我局按時公開可公開政府信息,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建立和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規范,深化政務公開內容,突出政務公開重點,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四)平臺建設情況
規范政務公開日常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網站發布登記制度,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五)監督保障情況
1.按照領導工作分工,重新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立由局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局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年度計劃、分解目標任務、督促檢查落實等各項具體工作。
2.明確了政務公開職責任務。按照行署辦公廳印發的《阿拉善盟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制定盟直文廣系統《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年政務公開工作進行部署,完成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政務公開,加強回應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推進文化消費升級和文化產品質量提升工作公開透明。
3.加強工作調度。始終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加強與政務服務局工作對接,多次組織工作人員參加政務公開培訓,全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做好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公開。在局門戶網站及時公開相關政策法規、制度條例、惠民動態等重點政務信息,2020年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3份,已全部公開。
2.加強對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的公開,相關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等信息已全部在內蒙古政務服務網阿拉善盟政務服務窗口公開。
3.做好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公開,在局門戶網站公布了行政權責清單,包含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等內容。
4.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和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的公開。經核查,2020年我局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無政府集中采購項目。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9 | -9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 科研 | 社會公 益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未收到相關申請。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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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信息主動公開方面存在不足,主動公開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改進措施:下一步,盟文化旅游廣電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對標對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著力規范主動公開內容和公開平臺建設,提高主動公開意識,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廣電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