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2022-10-1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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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盟行署印發了《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阿署發〔2022〕8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中小學幼兒園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盟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內政發〔2011〕125號)《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實施意見》(內教發〔2021〕8號)要求,結合我盟教育實際,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范圍
全盟各公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在崗在冊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核定
(一)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冃ЧべY總量由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之和)的額度和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額度構成,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一線教師績效工資增量部分核定。績效工資增量部分上浮至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的1.3倍至2.5倍核定,根據實際情況,暫按1.3倍核定,有條件的旗(區)可以結合實際逐步上浮,但最高不能超過2.5倍。具體由各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核定績效工資增量部分。
(三)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績效工資增量核定。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部分上浮至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的1.5倍至2.5倍,根據我盟實際情況,暫按1.5倍核定,有條件的旗(區)可以結合實際逐步上浮,但最高不能超過2.5倍。
四、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一)未上浮前的績效工資發放辦法。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60%,按規定標準逐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工作實際,制訂相應考核實施細則,根據教職工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等實際情況,經公示無異議后,統籌發放。
(二)一線教師績效工資上浮后增量發放辦法??冃ЧべY上浮后增量部分單獨切塊管理,不納入次年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全部用于一線教師績效獎勵。具體由各學校制訂考核實施細則,從教學常規提質獎勵,主要突出對“備、講、批、輔、考、評、研”等教學常規工作獎勵、超工作量獎勵、教書育人突出貢獻獎勵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實行百分制。增量部分績效工資發放金額按考核得分計算。實行動態管理,能上能下,各學校每學期對一線教師進行一次考核,經公示無異議,按學期發放。一線教師不在崗位期間,不再享受有關待遇(學校公派的短期培訓除外)。個人增量績效工資=個人考核得分×(參加考核教職工增量績效工資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經公示無異議,按學期發放。得分中最高分是最低分的2倍以上,個人考核得分設置最低分數線,考核測評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一線教師不得發放增量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增量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發放辦法。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部分考核發放范圍為學校黨政“一把手”。由同級主管部門對所屬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進行實績考核,(個人增量績效工資=個人考核得分×書記和校長增量績效工資總額/書記和校長總分數),經公示無異議,按年度發放。年度個人考核測評得分低于個人考核總分數60%的不得發放增量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增量績效工資對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激勵作用。
《實施方案》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秾嵤┓桨浮返挠“l,有助于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現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逐步完善考核分配機制,進一步促進教師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相關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關于印發《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來源:阿拉善盟教育體育局
《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發布時間:2022-10-13 10:57
- 來源:阿拉善盟教育體育局
近日,盟行署印發了《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阿署發〔2022〕8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中小學幼兒園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盟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內政發〔2011〕125號)《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實施意見》(內教發〔2021〕8號)要求,結合我盟教育實際,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范圍
全盟各公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在崗在冊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核定
(一)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之和)的額度和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額度構成,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一線教師績效工資增量部分核定??冃ЧべY增量部分上浮至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的1.3倍至2.5倍核定,根據實際情況,暫按1.3倍核定,有條件的旗(區)可以結合實際逐步上浮,但最高不能超過2.5倍。具體由各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核定績效工資增量部分。
(三)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績效工資增量核定。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部分上浮至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的1.5倍至2.5倍,根據我盟實際情況,暫按1.5倍核定,有條件的旗(區)可以結合實際逐步上浮,但最高不能超過2.5倍。
四、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一)未上浮前的績效工資發放辦法。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60%,按規定標準逐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工作實際,制訂相應考核實施細則,根據教職工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等實際情況,經公示無異議后,統籌發放。
(二)一線教師績效工資上浮后增量發放辦法??冃ЧべY上浮后增量部分單獨切塊管理,不納入次年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全部用于一線教師績效獎勵。具體由各學校制訂考核實施細則,從教學常規提質獎勵,主要突出對“備、講、批、輔、考、評、研”等教學常規工作獎勵、超工作量獎勵、教書育人突出貢獻獎勵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實行百分制。增量部分績效工資發放金額按考核得分計算。實行動態管理,能上能下,各學校每學期對一線教師進行一次考核,經公示無異議,按學期發放。一線教師不在崗位期間,不再享受有關待遇(學校公派的短期培訓除外)。個人增量績效工資=個人考核得分×(參加考核教職工增量績效工資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經公示無異議,按學期發放。得分中最高分是最低分的2倍以上,個人考核得分設置最低分數線,考核測評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一線教師不得發放增量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增量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發放辦法。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績效工資增量部分考核發放范圍為學校黨政“一把手”。由同級主管部門對所屬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進行實績考核,(個人增量績效工資=個人考核得分×書記和校長增量績效工資總額/書記和校長總分數),經公示無異議,按年度發放。年度個人考核測評得分低于個人考核總分數60%的不得發放增量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增量績效工資對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的激勵作用。
《實施方案》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秾嵤┓桨浮返挠“l,有助于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現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逐步完善考核分配機制,進一步促進教師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相關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關于印發《阿拉善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