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盟行署各委、辦、局和直屬事業單位,中央、自治區駐盟各單位,各重點企業:
經盟行署同意,現將《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2月31日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第一章 “十三五”發展成效及存在問題
“十三五”時期,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在盟委、行署的堅強領導下,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緊緊圍繞全盟“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攻堅克難、奮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十三五”發展目標任務,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城鎮建設步伐、改善人居環境質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大村鎮建設力度、強化建設領域監管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水平、嚴格行政執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發生了深刻變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顯著成果。
一、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城鎮建設成果顯著
(一)城鎮建設成果豐碩。城市“雙修”作為城市發展建設的主要任務,通過實施一批城市生態修復、城市功能修補項目,建成了以巴彥浩特賀蘭草原、丁香園、敖包生態公園、巴丹吉林鎮生態修復項目、額濟納濕地文化公園等為主的生態修復工程;改造完成了巴彥浩特西花園廣場、策克口岸成吉思汗廣場等一批市民文化廣場,打通了巴彥浩特新華東街、錫林北路、九中東路、都蘭街等一批“斷頭路”,城市功能得到進一步修補。啟動阿拉善“一帶一路”國際雕塑公園項目,廣泛征集國內外優秀雕塑作品,40件精品雕塑作品入選永久收藏。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雕塑屹立在城市中心節點,挖掘塑造了阿拉善盟獨特的城市性格,充分釋放城市文化、經濟活力。增設了獨特、美觀、大氣、舒適的公共交通設施、公共休憩設施、公共活動設施、環衛設施和照明設施等一系列城市家具,改善了城市生態、重塑了城市風貌、豐富了城市文化內涵。開展歷史街區及歷史建筑普查工作,不斷加強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巴彥浩特王府風情文化街、王府特色民居街已列入自治區級歷史文化街區,阿左旗王陵公園等十二處建筑認定為歷史建筑。編制完善了《巴彥浩特鎮重點街區城市設計》,與中央美院藝術研究中心簽訂《巴彥浩特城市公共空間藝術整體策劃及重要節點區域公共藝術設計》,明確了把巴彥浩特建設成為舒朗大氣、舒適宜居、獨具特色的目標定位,提出城市規劃建設“山、水、綠、色、線、房、市、路、網、面”十個基本要素。2019年巴彥浩特鎮入選全國首屆“小鎮美學榜樣”。展現出草更綠、花更香、城更亮、景更美、人歡笑的城市亮麗風景線。
經過五年的努力,全盟城鎮生態環境日益改善、城市功能不斷提升、城市文化品質不斷彰顯、城鎮體系不斷優化、城鄉一體化加速發展、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斷增強、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宜居宜業城鎮新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二、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加強城鎮綜合管理成果顯著
(二)城鎮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間,全盟住建系統集中實施了巴彥浩特丁香生態公園景觀工程、巴彥浩特城市生態系統改造提升工程、巴丹吉林鎮生態修復工程、阿拉善右旗調峰熱源廠建設項目、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高新區市政道路工程等一大批城鎮道路、給水排水、集中供熱、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天然氣基礎設施項目,共計完成各類城鎮市政基礎設施項目107項,總投資61.13億元。
(三)城市綜合管理更加高效。“十三五”以來,全盟城鎮精細化管理取得新成效。以“市政綠化管護到位,城區環境衛生整潔,空間立面靚麗有序,經營秩序更加規范,違法建設有效管控,設施建設提檔升級”為標準,常態化開展“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推行數字化城鎮管理,城鎮綜合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城區面貌煥然一新。
(四)主要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全盟城鎮人均城市道路面積32.9平方米,超過目標8.6平方米,城鎮集中供熱面積1073萬平方米,城鎮供水普及率達到99.6%,城鎮燃氣普及率達到94.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3.6%,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98.8%,分別超過目標5.6、19.1、8.6、0.8個百分點,城鎮建成區綠地面積達2070公頃,建成區綠化覆蓋面積達2311公頃,公園綠地面積達646公頃,建成區綠地率達35.8%,超過目標12.3個百分點,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9.9%,超過目標11.9個百分點,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45.7平方米,超過目標14.7平方米,城鎮建設各項指標穩步提升。
經過五年的努力,全盟城鎮建設以重點項目為抓手,不斷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城鎮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綜合服務功能顯著提高,城市管理能力治理水平更加科學高效,新型城鎮化質量得到大幅度躍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指數顯著增強。
三、改善人居環境質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成果顯著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作以百姓安居工程為重點,實施計劃內項目24個22992套,投資67.12億元,完成征收253.55萬平方米,約5.55萬人“出棚上樓”。公租房分配率達到90%以上;完成租賃補貼發放任務733戶,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將城鎮低保邊緣戶等10類困難家庭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充分發揮了住房保障體系作用。
(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全盟累計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71個、193.5萬平方米,完成投資2億元。共爭取到各渠道補助資金1.2億元。通過對老舊小區管線、道路、綠化、照明和物業、居民活動用房等配套基礎設施的改造、完善和提升,小區功能更加完整,面貌得到根本改觀,人居環境更加舒適優美,全盟1.6萬余戶居民因此受益。
(七)物業管理服務。開展了“物業管理服務規范年”“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逐步完善了制度體系,制定《阿拉善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大力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印發《住宅小區物業菜單式服務和收費參考標準》《智慧小區和物業管理模范小區創建工作方案》《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物業領域掃黑除惡治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發布《物業行業涉黑涉惡涉亂行為主要表現形式20條》等文件,聘請了行風監督員,著力培育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的物業服務市場。物業管理主體責任不斷夯實,盟、旗住建部門和街道、社區不斷加強物業服務監管,扎實推進了物業服務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廣物業菜單式服務和收費參考標準。物業行業創優達標活動取得較好成績,全盟共有45個項目獲得自治區優秀、示范物業管理項目榮譽,其中優秀項目29個、示范項目16個。在物業服務、人員培訓、補助資金爭取落實、基層黨組織建設、工會組織建立、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發揮等方面取得了較大進步。
全盟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4.5%;業主委員會成立比例達到63%;四級及以上物業管理標準的住宅小區達到68%;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總額2.16億元;創建“智慧小區”8個,物業管理模范小區26個。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截止2020年10月末,全盟共繳存住房公積金36.54億元,其中清理“十二五”期間欠繳住房公積金1.2億元,未繳存職工結算個人公積金利息2億元,較“十二五”期間增長12.15%,繳存總額82.17億元,增長80.08%,繳存余額28.47億元;共提取住房公積金34.7億元,增長112.23%,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57.71億元,增長182.63%;共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21.98億元,減少5.26%,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0.36億元,增長57.27%,貸款余額17.03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86.07%,提高了13個百分點。歸集擴面有序推進,按照“應繳盡繳”原則,穩步開展建制擴面,積極推進非公企業、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建繳公積金,實行“先核后繳”制度進一步規范繳存。
貸款渠道持續拓寬,拓寬抵押擔保方式,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辦在建樓盤預抵押擔保貸款,實現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與本地繳存職工享有同等貸款權益。認真落實“貸前嚴審、貸中規范、貸后跟進”原則,強化逾期貸款的監測、管理,嚴格貸款業務辦理審核,防范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建立隱患排查整改機制。服務水平全力提升,升級優化窗口服務,實行“就近辦”“網上辦”“簡化辦”,實行綜合柜員制度,強化信息化支撐,完成住房公積金“雙貫標”,接入全國公積金數據平臺,實現與稅務總局總對總的數據交換,接入全國異地轉移接續直連上線,實現了職工數據異地轉移與資金支付實時操作與劃轉;加快建設綜合服務平臺,服務渠道拓寬至網上服務大廳<單位版>、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版>、微信公眾平臺、手機客戶端<APP>、12329服務熱線、自助服務終端、12329短信服務七個渠道。
(九)房地產市場調控。全盟新增上市商品房27848套282萬平米(其中住宅17240套205萬平米),完成投資76.4億元,銷售商品房31808套335萬平米(其中住宅21695套257萬平米)。“十三五”末,待售商品房106.24萬平米(其中住宅60.78萬平米),全盟住宅商品房平均去化周期13個月,基本保持供需平衡,非住宅商品房平均去化周期31個月,相對較高;城鎮人均住房面積57平米(其中城鎮人均樓房住房面積51平米),較十二五末增加16平米。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不斷完善,住宅結構調整和供需平衡初見成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明顯增強。去庫存取得明顯成效,2020年6月末,全盟商品房待售面積106.24萬平米,較“十二五”末減少37.8%。 解決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取得階段性進展,全盟共有17032套商品房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截至2020年8月末,已解決15890套,解決率93.3%,取得階段性成果。
市場主體逐步壯大成熟,“十三五”期末,全盟房地產業開發企業達到64家,其中,二級4家,三級10家;二、三級資質占比增加到21.9%,開發企業的規模化程度逐漸提高,品牌實力和市場影響力不斷攀升,抗風險的能力不斷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印發了《關于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網簽合同變更及撤銷管理的通知》,不斷完善房地產行業的法規體系和政策措施,建立行業風險約束機制,維護了開發經營秩序。
經過五年的努力,住房保障體系更加惠及困難家庭,城鎮老舊小區面貌煥然一新,物業服務覆蓋面、服務質量得到較快提升,住房公積金支持改善住房作用持續加大,房地產市場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房地產去庫存得到顯著成效。
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大村鎮建設力度成果顯著
(十)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全盟農牧業生產和農村牧區基礎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截止2020年8月,除三旗所在地(城關鎮)以外、其他蘇木鎮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6座、垃圾收集轉運站55座,購置生活垃圾閃蒸礦化爐19臺、各種機械車輛116臺,總投資約0.72億元。
(十一)農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學習借鑒浙江“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作經驗,梯次推進以垃圾整治為重點的農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在垃圾整治方面,2017—2020年已完成阿左旗、阿右旗、額濟納旗小城鎮及農牧區生活垃圾治理項目,共計申請自治區補助資金0.26億元。全盟已完成1347戶牧區戶廁改造任務,總投資471.45萬元。
(十二)脫貧攻堅危房改造。“十三五”期間,全盟農牧區危房改造共計實施895戶,已全部完成并驗收。2016—2020年,重點保障農牧區四類貧困人員住房安全,并建立動態巡查工作機制,按照即發現、即解決的要求,旗區政府兜底保障解決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同時,圍繞中央和自治區在脫貧攻堅成效考核中指出的的問題,結合農牧區危房改造“回頭看”“清零達標”等工作,全面徹底整改落實存在的問題,并健全貧困識別和脫貧監控長效機制。
(十三)指標完成情況。全盟200個嘎查村中,已有98個嘎查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農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行政村達49%,已完成“十三五”農牧區生活垃圾治理目標。蘇木鎮供水率,全盟除三旗所在地以外,其它28個蘇木鎮供水率為90.16%,已完成“十三五”農牧區供水目標。繼續推進自治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工作,完成巴丹吉林鎮、達來呼布鎮國家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申報創建工作,巴丹吉林鎮美麗宜居小鎮申報創建工作,完成巴彥霍德嘎查、額很呼修日嘎查、額肯呼都格嘎查美麗宜居村莊申報創建工作,完成阿右旗曼德拉蘇木歷史文化名鎮、額濟納旗蘇泊淖爾蘇木伊布圖嘎查歷史文化名村申報工作及專項保護建設規劃工作。
經過五年的努力,“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牧區危房改造、人居環境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農牧區供水、垃圾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貧困戶住房困難和住房安全得到進一步改善,歷史文化名鎮、傳統村落、特色旅游小鎮、美麗宜居小鎮取得新進展,村鎮面貌、生態環境、人居環境改善取得顯著成效。
五、強化建設領域監管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成果顯著
(十四)建筑業發展取得新突破。開拓發展新型建筑業,積極轉變發展方式。完善建筑業發展政策,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持續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推動企業晉升資質、壯大規模、進位發展。全盟共有建筑業企業77家、監理企業3家、勘察設計企業6家、造價咨詢企業3家。“十三五”期間,我盟新增建筑業企業33家、資質升級6家、增項28家。其中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2家;甲級資質監理企業1家;甲級資質勘察設計企業1家,建筑業完成總產值83.06億元,增加值7.73億元,完成了“十三五”目標任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執業人員動態監管,建立了全盟建設行業專家庫;嚴格“崗前培訓”“三級教育”及建設行業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廣大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技能水平進一步提升。
(十五)建筑市場秩序不斷規范。認真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和項目的監管,推動企業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持續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不斷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懲戒力度。完善建筑市場管理機制、體制建設,制定印發了一系列制度、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從業行為。
(十六)招投標監管水平持續提升。依法公開招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開展“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等專項治理工作,累計對94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計價等內容進行了檢查,不斷改革和加強招投標管理。強化招標代理機構監管,建立代理機構信息庫,加強專家隊伍建設,加大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和評標專家培訓力度,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評標專家業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十七)全力保障農牧民工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根據不同時間節點、不同施工階段對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款、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排查、督查,及時排查拖欠隱患,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不斷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切實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八)建筑節能成效顯著。加快優勢特色產業轉型升級,引導新型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充分利用我盟特有資源,開發新型建筑材料,助力我盟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十三五”期間,新增新型建筑材料企業21家、31種新型建筑材料。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通過審查綠色建筑149項,78.57萬平方米。定期督查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工作,進一步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形成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和圖審、檢測等各方主體動態管理機制,全盟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探索以建筑節能改造為重點,居住環境整治同步實施的綜合改造模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小區23個58棟,16.59萬平方米。
(十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十三五”期間,全盟完成建設項目705項,投資達到151.67億元。其中,市政基礎設施項目334項,累計完成投資69.35億元。共檢查447次,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137份、停工整改通知書132份。全盟未發生重大質量及安全事故。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建設工程質量責任制落實,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促進工程質量水平,健全完善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標準化體系,全面開展針對建筑市場違法行為的檢查,嚴厲打擊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推進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嚴格實行施工質量樣板引路制度,繼續推進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管理。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施工監管、驗收備案工作。“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勘察設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4524項,建筑面積2200萬平方米,查出違反強制性條文5800余條,累計完成近250家外進設計單位、近70家外進勘察單位資質審查,確保了全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全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十)工程造價技術服務。深入開展建設工程清單計量計價規范、標準定額解釋應用工作,及時發布各階段計價依據調整標準。廣泛搜集周邊市場信息數據,積極采用互聯網信息,開展材料價格測算、分析和發布,為建筑市場計量計價提供科學、準確的專業數據。積極開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施工合同、造價糾紛調解等專業技術服務,推進全盟造價咨詢業務向市場化方向發展。“十三五”期間,累計解釋清單計量計價規范及定額子目應用500余項,發布計價依據標準調整273項;開展專項調查50余次,累計發布《阿拉善盟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40余期,發布材料價格8萬余項;開展全盟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技術檢查90余項,指導招標技術文件編制300余項,調解施工合同、造價糾紛等有關工作60余項。
經過五年的努力,建筑業競爭實力不斷增強,建筑市場更加規范有序,農民工合法權益更有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水平有較大程度提高,工程計價體系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服務市場能力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建筑科技推廣應用取得顯著成效。
六、嚴格行政執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顯著
(二十一)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2017年,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精神,印發《阿拉善盟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盟、各旗(區)成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并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完成了住建領域行政處罰權的整合劃轉、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制定等改革任務。通過優化組織機構與職能整合,進一步明晰權責邊界,理順管理體制,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逐步完善;通過落實屬地管理、下沉執法力量,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門間職能交叉、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多層執法的問題。
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水平。嚴格城管執法隊伍管理,執法隊伍綜合素質逐步提升。以“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為抓手,通過開展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加強素質教育、嚴格持證上崗制度、整肅隊容風紀、組織軍事訓練等措施,增強執法人員紀律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夯實城管執法隊伍基礎,提升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強化城管執法隊伍裝備,充實執法隊伍力量。2018年上半年,按照國家出臺的統一標準,實現全盟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制式服裝統一,并配置執法車輛、執法記錄儀、攝(錄)像機、無人機等執法裝備器材。通過強化隊伍裝備,提高城市管理執法的機動性和工作效率。嚴格制度落實,規范執法程序,提升城管執法效能,保障城市管理執法公正透明、程序規范。落實全盟住建系統執法監督業務工作,嚴格依法履職。“十三五”期間,全盟住建系統共立案查處667件,罰沒款總額257.85萬元,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3.95萬平方米。整合信息平臺,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設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已建設盟本級、阿左旗一體化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與自治區平臺互聯互通,阿右旗、額濟納旗已完成數字化基礎平臺建設。
(二十二)法治政府建設。制定《阿拉善盟住房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按年度印發《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實施與責任分工計劃》,進一步落實法治建設工作責任安排和任務分工。加大法治宣傳力度,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進一步規范我局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我局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報備及時率、規范率達到100%。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制定落實《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應訴工作制度》《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復議工作制度》,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序。落實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配備取得行政復議資格的人員從事行政復議工作,不斷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素質,提升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量。住建系統所承擔的審批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實現 “一窗受理”和“一網通辦”,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針對市場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瞄準痛點堵點,深入推進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搭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動政府職能向減審批強監管優服務轉變,增強投資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優化我盟營商環境。
經過五年的努力,城市管理執法體制進一步理順,綜合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各級執法機構進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執法裝備得到充實,依法管理、嚴格執法、公正執法、熱情服務的執法形象基本樹立,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快。建設領域法治建設不斷加強,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政務服務能力、服務效率得到大幅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取得顯著成效。
七、存在的問題
在認真總結“十三五”發展取得的顯著成果的同時,經深入調研分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短板。
(一)推進新型城鎮化水平有待提高,城鎮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盟域城鎮體系不夠完善,中心城鎮、重點鎮規模偏小、輻射帶動能力不足。
(二)城鎮基礎設施補短板任務依然較重,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城鎮供水、供熱、供氣、排水等管網建設與更新改造量大面廣,城市防洪排澇、海綿城市、智慧城市、韌性城市建設差距較大。
(三)城市治理能力與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配套設施尚不健全,管理體制需進一步理順,網格化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四)鄉村振興與村鎮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人居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
(五)住房保障和人居環境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老舊小區改造任務艱巨,物業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六)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監管有待進一步加強,市場活力潛力需要進一步激發,行業市場行為需要進一步規范。
(七)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建筑科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推廣應用有待進一步加快。
(八)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需要進一步深化。
(九)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人才建設、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十)城市建設投融資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寬。
八、面臨的形勢
(一)《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三五”時期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黨中央號召全黨要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帶來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認識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保持戰略定力,辦好自己的事,認識和把握發展規律,發揚斗爭精神,樹立底線思維,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于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抓住機遇,應對挑戰,趨勢避害,奮勇前進。
(二)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倡議,加快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對阿拉善盟融入“呼包銀榆”“寧蒙陜甘”“小三角”經濟區以及“蘭新經濟帶”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間,阿拉善盟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城鎮空間不斷優化,城鎮功能持續完善,人居環境不斷優化,城鎮輻射帶動能力顯著增強,走出了一條富有區域特色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舉措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形成大保護、大開放、高質量發展的新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確保到2020年西部地區生態環境、營商環境、開放環境、創新環境明顯改善,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西部地區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通達程度、人民生活水平與東部地區大體相當,努力實現不同類型地區互補發展、東西雙向開放協同并進、民族邊疆地區繁榮安全穩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四)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未來城市發展目標和任務,提出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新路徑和發力點,確定了“十三五”乃至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依法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著力塑造城市特色風貌,著力提升城市環境質量,著力創新城市管理服務,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五)自治區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實施方案》《創新同俄羅斯、蒙古國合作機制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深化與蒙古國全盟合作規劃綱要》等一系列與俄、蒙合作的指導意見和規劃。主動對接蒙古國“草原之路”倡議和俄羅斯加快遠東地區開發戰略,積極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以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經貿合作、國際產能合作、國際物流、國際旅游、人才交流等工作為重點,積極謀劃、抓緊實施一批具有基礎性作用和示范效應的重點工程;進一步加強口岸、園區、基地建設,推進口岸經濟和相關產業協同發展。
(六)阿拉善盟層面。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中俄蒙經濟走廊建設的深入推進,阿拉善盟將積極融入“呼包銀榆”“寧蒙陜甘”“小三角”經濟區以及“蘭新經濟帶”,依托巴銀高鐵等鐵路網及京新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阿拉善盟的區位優勢和重要地位更加凸顯。
第二章 “十四五”發展主要思路
黨中央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號角已然轟然吹響,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緊緊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研究謀劃,著眼人民關心關切,解決人民所需所盼,將全部精氣神力聚焦到“十四五”的大戰略、大目標上,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更加昂揚的斗爭精神,主動作為,迎接新挑戰,全力實施好“十四五”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頭、起好步。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補短板、強弱項,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功能,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創新住房保障、建筑市場、城市綜合執法、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提高建筑科技、工程質量安全應用管理水平,為實現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全面科學發展進步。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在“十四五”規劃指導下,完善盟域、旗域及城鎮各相關規劃,嚴格規劃組織實施。一張藍圖繪到底,將規劃藍圖變成特色鮮明、風景秀美、舒適宜居、人民幸福的亮麗城鎮鄉村。
(二)堅持統籌兼顧。進一步優化各城鎮鄉村功能布局,大力提升區域中心城鎮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帶動作用,統籌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推動農牧區人口轉移、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實現城鄉共同繁榮。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改善民生作為“十四五”規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樹立以人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加強和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務、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促進民生改善社會和諧。
(四)堅持創新發展。在新時期,將建筑科技進步和體制機制創新作為加快轉變城鎮建設發展方式作為重要支撐。樹立創新發展理念,加快建筑業、房地產業、物業服務轉型步伐,創新城市建設、管理模式,運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城鎮城鄉綜合競爭力。
(五)堅持綠色發展。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加大綠色建筑建設比例,加快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城鄉綠化和生態保護,推動城鎮建設事業綠色、低碳發展,促進資源節能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建設,增強城鄉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發展定位
堅持科學發展,堅持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為主題,以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為主線,以項目建設為抓手,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各具特色的魅力城鎮和美麗鄉村,把阿拉善城鄉建設成為服務功能完善、產業布局合理、本土特色鮮明、生態環境優美、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社會事業興旺、城鄉共同繁榮的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上的璀璨明珠。
四、發展目標
(一)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邁上新臺階。到“十四五”末,全盟城鎮人均城市道路面積36平方米,城鎮集中供熱面積1250萬平方米,城鎮供水普及率達到100%,城鎮燃氣普及率達到96%,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6%,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99.5%,建成區綠地率達36%,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46平方米。城鎮建設各項指標穩步提升,繼續推進“一帶一路”雕塑公園建設,園林城鎮、智慧城鎮、海綿城鎮建設有力推進。
(二)農村牧區環境實現新進步。繼續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村容村貌環境整治、危房改造等工作,加快實施建制鎮生活污水、農牧區生活垃圾等項目,雨水污水管網改造及新建66.5千米。到2025年,行政嘎查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達60%以上,確保達到人居環境三類旗縣干凈整潔、垃圾無亂堆放的目標要求,深入開展農牧區生活垃圾分類。
(三)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新提高。由“居者有其屋”向“居者優其屋”邁進,推動住宅產業化、居住建筑節能、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老舊小區改造、物業服務改革發展轉型升級,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規范房地產開發行為,優化住宅小區規劃布局,建設智慧小區,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和使用效率。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達到116.67億元,資金使用率保持在80%左右,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覆蓋率達到97.5%,改造城市棚戶區1720戶,新增供應商品住房150萬平方米,強化“房子是用來住的”政策導向和“房住不炒”定位,建立“租購并舉”的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為人民群眾打造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服務良好、舒適舒心的宜居環境。
(四)城市綜合治理得到新提升。加大智慧城市、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建設,建立“互聯網+城鎮管理”體系,建設一批智慧城市管理設施,實現與相關部門共建共治共享,核心城鎮中心鎮基本實現城市綜合管理智能化、數字化、現代化。積極開展標準化管理示范街、示范鎮建設,推行城鎮精細化管理,探索推進城鎮管理市場化運作,引入企業、社會參與城鎮經營管理。加強城市綜合執法、園林綠化、市政道路、供水供電供熱供氣、路燈亮化、各類管線、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部門機構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運行制度機制建設,保障城鎮各類設施正常高效運轉,切實提高綜合治理水平。深化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執法事項清單,實現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五)建筑業實現全面轉型升級。到2025年,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進一步發展,數字化、智能化設計建造技術廣泛應用,培育盟內智能建造龍頭企業,建筑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被動式建筑、裝配式建筑比例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全面實現,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建筑業總體發展質量穩步提升。
(六)“放管服”改革邁出新步伐。加強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按照“放管服”改革目標任務,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步伐、推進簡政放權,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營商環境,讓群眾、企業少跑路,為群眾、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五、戰略布局
盟府巴彥浩特建設成為人口聚集、人民安居、環境優美、交通便捷、商業繁榮、物流暢通、社會事業進步、城市承載力和輻射帶動力較強、三產及旅游業較快發展的全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巴丹吉林鎮、達來呼布鎮等中心城鎮建設成為生態環境優美、產業布局合理、城鎮特色鮮明、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事業進步的旗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其他各建制鎮及蘇木所在地,建設成為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產業規模適度發展、城鎮特色獨具魅力的新型城鎮。
各嘎查<村>繼續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村容村貌治理、危舊房改造、建設完善農村牧區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廁所等基礎設施,大力發展農牧產品生產加工、電商、特色旅游等產業;努力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實現“兩帶一軸、核心帶動、組群發展、區域聯動、城鄉統籌”的總體空間布局戰略目標。
第三章 “十四五”發展重點和主要任務
一、城鎮基礎設施與城市功能提升
(一)城鎮道路。加快城鎮道路建設步伐,穩步提高城鎮道路網密度,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打通各類“斷頭路”,推進城鎮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阿左旗巴彥浩特市政道路改造、阿拉善右旗市政道路、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環城南路與火車站連接線、新建緯三街等4條道路、高新區市政道路、孿井灘額里斯鎮市政道路升級改造、烏蘭布和生態新區南區市政道路網建設、巴彥浩特綠蔭式停車場等項目。
(二)城鎮供水。切實保障城鎮供水安全,建立從源頭到末端的安全保障體系,優先對老舊供水設施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不斷擴大公共供水服務范圍。參照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推動城鎮智慧水務等項目的建設,探索推進合同節水管理機制,加強城市供水管網改造,推進分區計量管理等手段,提高管網運行維護水平,逐步解決管網滲漏和管道污染問題,完善供水管網漏損檢測系統建設,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網漏損,提高管網整體運營水平,降低城鎮供水管網漏損率。進一步提高再生水生產能力,加大再生水生產能力設施建設,推動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用于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節約水資源。“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巴彥浩特城區智慧水務及道路老舊供水管網升級改造、巴彥浩特小區內部供水管網改造、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鎮供水擴建(改造)、達來呼布鎮安全飲水及供水管網擴建等項目。
(三)城鎮排水。加快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全面排查污水管網等設施覆蓋現狀、功能狀況、錯接混接漏接等基本情況及排水戶接入情況,有計劃地分片區組織實施雨污混接錯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管網修復改造,實現雨污分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圍繞城鎮綠網、水網、路網的有機融合,發揮城鎮綠地系統調蓄、凈化、再利用雨水等功能。“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巴彥浩特鎮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項目、阿拉善右旗城鎮排水防澇建設工程、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雨水管網等道路污水管網改造等項目。
(四)城鎮燃氣。加強燃氣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和城鎮天然氣經營企業的監管,加快燃氣基礎設施建設、調整用氣結構,推進城鎮燃氣管網改造,提高燃氣普及率和保障能力。強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管理,定期開展對各企業、各類設施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做好城鎮燃氣安全供氣保障,確保城鎮燃氣生產安全。“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阿拉善左旗天然氣綜合利用項目、阿拉善右旗城鎮燃氣管網建設等項目。
(五)城鎮供熱。合理確定供熱負荷、供熱面積、管網規模等指標,做好同供熱企業溝通銜接工作,充分考慮城鎮應急、調峰熱源。加快城鎮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擴大城鎮集中供熱覆蓋范圍。按照因地制宜,多能配置的原則,推進天然氣等新能源供熱。“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巴彥浩特集中供熱管網二期建設項目、巴丹吉林鎮既有街區供熱管網節能改造、達鎮供熱管網改擴建、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集中供熱工程等項目。
(六)垃圾處置。因地制宜全面開展垃圾分類,完善生活垃圾統計指標體系,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有效銜接,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統籌餐廚垃圾、園林垃圾、糞便等有機物處理,建設餐廚垃圾收集和處理設施。對現有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開展摸底和安全隱患排查,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完善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提升環衛保潔作業標準,探索以融資租賃等市場化運作方式提高環衛保潔和機械化作業水平。加快公共廁所建設和老舊公廁提標改造,優化公廁布局、擴大覆蓋面積,合理調整男女廁位比例,完善標識和導引系統。“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巴彥浩特園林綠化垃圾循環再利用、巴丹吉林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巴丹吉林鎮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工程、額濟納旗建筑垃圾填埋處理、達鎮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垃圾集中處置中心、烏蘭布和示范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項目。
(七)城鎮綠化。按照以水量定綠量的原則,做好城鎮綠化工作。針對城鎮中心區綠量少、分布不均勻、喬木少、綠化水平低等問題,參照海綿城市、節約型園林等理念,科學規劃,增強綠地布局的均衡性、完整性、連續性,塑造地域風貌特色。完善各級城鎮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提高管護標準,采取市場化競爭機制提升養護管理水平。優先選用節水耐旱型樹木和花草,推廣噴灌、微灌等先進節水灌溉技術,做到節水、節能、長效。最大程度做好節水措施,加強對雨水的收集利用,以及對中水的合理轉化應用,減少使用城市自來水。推進綠化苗木基地與生態濕地融合發展,加快本地區苗木產業培育和規模化生產,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地建設與管理。提升園林綠地養護能力,強化專業化、精細化的綠地管護。“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阿左旗南田生態修復項目、王府西花園公園及園林苗圃建設項目、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葡萄墩片區綠化、烏蘭布和生態新區巴音大道綠化等項目。
(八)亮化節能。大力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的照明新技術、新產品,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創新建設和管理體制機制。城市照明按照節能的要求,科學合理調整亮化照明開啟和關閉時間。嚴格控制城市景觀照明的范圍、亮度和能耗密度。對現有未使用節能燈具的路燈,逐步淘汰和更換成為節能型光源。“十四五”期間,計劃實施巴彥浩特城市路燈節能改造及智能程控系統改造、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葡萄墩片區路燈等項目。
(九)文化城市建設。積極推進城市公園,公共設施等項目建設,加大歷史建筑遺址保護修繕,深入挖掘城市歷史文脈,支持巴彥浩特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塑造城市文化風貌,不斷提升城市品質。
“十四五”期間,全盟共計劃實施各類城市基礎設施項目101項、投資98.09億元。其中阿左旗計劃實施16項、投資20.73億元;阿右旗計劃實施19項、投資17.4億元;額濟納旗計劃實施36項、投資18.41億元;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計劃實施15項、投資14.62億元;高新區計劃實施5項、投資9.26億元;烏蘭布和生態沙產業示范區計劃實施10項,概算投資17.67億元。
二、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
(十)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建設。從整合一張網、制定一套標準、建立一套機制、完善一個體系方面入手,深化城市治理體制改革,提升城市治理的精度,綜合運用法治、技術等手段,提升城市治理的效能。
推動數字化平臺信息融合與拓展應用。圍繞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群眾滿意的核心目標,綜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托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機制、體制創新。推進盟、旗平臺與自治區、國家平臺數據互通,推動與其他行業部門業務協同與信息整合;逐步整合升級平臺行業應用系統功能,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納入智慧市政、智慧園林、智慧環衛、智慧路燈、智能停車等應用系統,拓展建筑工地、餐飲油煙、渣土運輸、違建治理、黑臭水體治理等行業監管系統,并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逐步構建起溝通快捷、責任到位、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公共服務的處置監督新機制,建立起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城市綜合管理現代化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推動實現城市運行“一網統管”。
完善城市網格化管理體系。以街道或社區為單位劃分網格,細化城市管理責任。加強政府在城市網格化管理中的組織協調、監督評價作用,以“智慧城管”為抓手,及時發現和處置問題,充分運用大數據分析,加強對“城市頑疾”的長效治理,努力消除各種“城市病”。加大社會共治力度,引導各類組織、公眾和志愿者有序參與城市管理,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
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探索開展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工作。補齊城市管理短板,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推進市容環境秩序、交通、違法建設綜合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實際的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服務標準,對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具體范圍、職責、流程、標準等詳細明確。健全城市管理保障支撐體系,加強對城市管理精細化工作的統一領導,保障城市精細化管理經費投入,加大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公共交通、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等市場化運作和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靜態停車場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市場機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按照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對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定期考核,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十一)提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執法保障機制。建立黨委政府領導下的城市綜合管理協調機制,推進城市綜合管理高位協調、高位監督、高位考核。合理劃分相關部門管理事權,實行清單式管理。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間的有效銜接配合和信息資源共享,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形成管理和執法工作合力。強化司法保障,推進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公安機關司法銜接機制,實現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有效對接。
改進執法方式,推進網上辦案,提高執法辦案效率;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城市治理日常檢查和專項巡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努力提升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加強執法裝備配備,增強執法保障能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大力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動態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權責清單,促進城市高效有序運行。
(十二)強化執法監督。進一步完善外部監督機制,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行政復議渠道,建立健全法律監督、行政監察和社會監督機制,推進執法公開與透明。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層級監督,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糾錯問責機制,完善城市管理執法監督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體系。
(十三)強化基層執法。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和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推動城市管理執法力量向基層下移,派駐街道、蘇木鎮執法隊伍,推進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全覆蓋,并加強對基層執法隊伍的業務指導、專業培訓和執法監督等工作,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十四五”期間,全盟共計劃實施城市綜合管理項目7項、投資10.54億元。阿左旗計劃實施3項、投資0.6億元;阿右旗計劃實施城市綜合管理2項、投資1.5億元;高新區計劃實施1項、投資7.39億元;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計劃實施1項、投資1.05億元。
三、鄉村振興與村鎮建設
(十四)農村牧區人居環境。開展小城鎮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全面整治蘇木鎮鎮容鎮貌,逐步建立小城鎮風貌引導機制,明確重要節點、重要街巷和重要地塊的風貌管控要求。推進村容村貌整體提升。突出鄉土特色和地域特點,以村莊房前屋后、公共死角等為重點,全面整治生活垃圾亂堆亂放現象,保持房前屋后和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整潔、擺放有序整齊。鼓勵農牧戶就地取材進行庭院硬化、適度綠化。
積極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重點推進黃河流域沿岸建制鎮、積極推進黃河流域以外的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到2023年,力爭黃河流域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服務能力基本滿足污水處理需求,再生水回用率、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到2025年,黃河流域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
進一步完善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置體系,加強收運和處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符合環保要求的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優化收運處置設施布局。深入開展農村牧區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不斷提高農村牧區垃圾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深入開展黃河流域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治理,不斷完善黃河流域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到2021年,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行政村力爭達30%以上;到2025年,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行政村力爭達60%以上。
農牧區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計劃建設污水處理廠2座,日處理能力500立方米,計劃投資約0.2億元;計劃新建生活垃圾轉運站2座、生活垃圾填埋場4座、餐廚垃圾處理廠1座,計劃投資約0.35億。力爭規劃期內進一步提高并保持嘎查村環境衛生基本干凈整潔、垃圾無亂堆亂放、基本建成農牧區生活垃圾收處體系的指標要求。
(十五)農牧區危房改造。持續提升農村牧區農房品質,健全住房質量安全規章制度和監管體制,繼續實施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加強鄉村建設工匠管理。支持規模建筑企業積極參與鄉村農房建設,鼓勵引導農村建筑工匠規范化、職業化和現代化。探索農房建筑工匠和建筑企業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引導農村牧區住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鼓勵政府投資的農村牧區公共建筑、各類示范農村牧區村鎮房屋建設項目率先執行節能及綠色建設標準,推進農村牧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居住建筑按照《內蒙古農村牧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設計和建造。加強城鄉結合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引導農村牧區建筑用能清潔化、無煤化,改善室內居住環境,降低常規能源消耗。提升鄉村建筑風貌。總結提煉各地鄉村風貌建筑元素,深入研究村莊歷史沿革、文化傳統、地域特征,確定畜牧生產功能區、農牧生產功能區建筑外觀和風格基調。對新建房屋嚴格控制體量和風貌,對既有建筑結合質量安全改造進行風貌提升。注重鄉村公共建筑、標志性建筑形式風貌與村莊風貌協調。
(十六)歷史文化名鎮創建。挖掘和保護傳承阿拉善盟特色文化,鼓勵和引導各鎮在城鎮建設中提煉和運用沙漠文化、巖畫文化、丹霞地貌景觀文化、駱駝文化等文化元素,提高城鎮建設的文化內涵。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合理利用,著力抓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以及傳統村落的保護,保護好古遺址、古建筑、近現代歷史建筑、地名文化等,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阿拉善盟特色文化風貌。
“十四五”期間,全盟共計劃實施各類村鎮基礎設施項目13項,投資0.55億元。其中阿左旗計劃10項,投資0.38億元;阿右旗計劃實施村鎮基礎設施3項,投資0.17億元。
四、住房保障與人居環境
(十七)保障性安居工程。指導各旗區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城鎮棚戶區分期分批分類組織實施非成套住房改建。“十四五”期間,各旗區城鎮棚戶區計劃改造3476套,計劃投資6.46億元,其中阿左旗2554套5.1億元、阿右旗310套0.23億元、額濟納旗612套1.13億元。
(十八)老舊小區改造。全盟計劃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4個23719戶、858棟,建筑面積276.4萬平方米,概算投資3.8億元。按旗區,阿左旗1項2.1億元、阿右旗1項0.81億元、額濟納旗1項0.65億元,高新區1項0.21億元。按年限,2005年以前建成小區53個、9953戶、328棟、建筑面積104.7萬平方米,概算投資2.3億元;2005年以后建成小區38個、13766戶、530棟、建筑面積171.7萬平方米,概算投資1.5億元。
(十九)城市宜居環境。加強居住區內各項配套設施建設和交付使用管理。依托互聯網+房地產發展趨勢,不斷推進“智慧小區”建設,優化人口集聚區公共服務配套,結合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發展水平,推進智慧型居住社區建設。結合城市更新、綠色建筑、城鎮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海綿城市建設等,開展綠色社區創建、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
(二十)物業服務管理。鞏固好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成果,著力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將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動建立黨建引領、社區治理下的物業管理體系。持續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考評和信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物業服務市場和信用一體化監管平臺,監督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落實街道屬地管理責任,提高業主委員會委員黨員比例和運行質量,努力提升業主自治能力和購買服務意識。推進線上線下社區生活服務,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常態化開展物業服務區域隱患排查,不斷推進電動車輛充電設施進小區,堅決維護物業管理安全形勢穩定。充分發揮優質物業服務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持續創建智慧小區和物業管理模范小區,以點帶面推動物業行業整體水平上臺階,逐步建立“質價相符、按質論價、良性發展”物業服務市場格局。
至“十四五”末,全盟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7.5%,業主委員會成立比例達到75%,四級及以上物業管理標準的住宅小區達到80%,新創建“智慧小區”8個。
(二十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抓好非公經濟擴面工作,進一步營造建制工作輿論氛圍;積極穩妥推進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等新市民住房公積金擴面建制,實施精準擴面行動。統籌安排資金保障安全,健全住房公積金風險監控預警機制和運行情況分析體系,完善資金集中結算辦法、操作規程和調度辦法,強化責任追究,建立長效機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以及住房市場變化趨勢,提前預測資金運行情況,及時做好資金籌集和使用預案,合理規劃資金存儲和保值增值。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服務,以“一網、一門、一次”為目標,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梳理簡化住房公積金服務涉及的證明材料、優化業務審批流程,建設完善智慧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實現部分業務辦理“零跑腿”“不見面審批”,加大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的協調溝通力度,盡快實現絕大部分業務證明資料聯網核查,運用共享數據進一步推進減證便民工作,切實方便職工和單位辦事,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水平。到“十四五”末,住房公積金繳存額達到34億元,繳存總額達到116.67億元,提取額達到32.07億元,提取總額達到87.16億元,貸款額達到17.5億元,貸款總額達到78.62億元,資金使用率保持在80%的較高水平。
(二十二)擴大住房租賃供給。建立健全公共住房租賃體系,逐步擴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范圍,繼續做好城鎮住房、收入“雙困”家庭和優撫對象的保障工作,通過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保障并舉,實現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加大對重點群體的保障力度。建立多層次住房租賃市場,充分發揮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作用,盤活利用閑置、留存的各類房產資源,提供規范的居間服務,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閑置住房,穩定住房租賃關系,引導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
五、房地產市場與房地產業
(二十三)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落實城市房地產調控的主體責任,建立跨部門市場調控聯席會議制度和評價考核體系,充分發揮銷售終端市場分析結果在源頭政策調控中的作用,不斷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和時序,掌握市場預期,引導理性投資,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
(二十四)嚴格房地產市場監管。全面落實房屋網簽備案制度,實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全覆蓋,提升和優化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逐步構建以房屋網簽備案制度為基礎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體系。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進一步明確資金監管地方主體責任,完善資金監管辦法,全盟行政區域內批準預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全部納入監管,防范交易風險,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加強房地產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房地產新型監管機制。
(二十五)持續推動解決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聚焦重點地區和重點任務,堅持集中辦理、分類解決,確保完成既定目標任務。持續推進房地產領域專項治理,強化部門配合,督促指導各地對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房地產市場亂象、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經營等進行集中整治。
六、建筑市場與建筑業
(二十六)促進建筑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實現建筑業產業升級和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高質量發展。推動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建筑業組織方式改革,推進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BIM技術發展。到2025年,努力培育1—2個具有獨立工程總承包綜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業,工程總承包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建筑業總產值平穩增長。
提高工程勘察設計綜合品質。充分發揮工程設計的先導作用和創新能力,推動設計向運維階段延伸。鼓勵勘察設計企業建立以全過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為代表一體化服務模式。推進設計咨詢服務招投標和計費模式改革。推行“按質擇優、優質優價”的設計咨詢招標投標方式,建設單位可采用團隊招標、直接委托等方式委托有經驗、勝任項目要求的設計單位。探索勘察服務按投資比例和實物工作量結合“人工時”計價模式。
創新勘察設計監管方式。強化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行為基礎數據采集,推進工程勘察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建立勘察質量可追溯制度。深化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推動聯合審查落實到位,精簡施工圖審查內容,統一審查標準和尺度。推動數字化審圖系統基礎建設,落實工程設計文件數字化交付及有效電子圖章認證,提升施工圖審查的信息化水平。
(二十七)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全面落實電子化招標投標,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招標投標監管,規范招標投標行為。加強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監管,建立健全建筑市場誠信體系。持續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推行保險公司保函、銀行保函、擔保公司保函代替繳納保證金的方式。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掛靠專項治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行業亂象。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引導勞務企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立技能導向的激勵機制。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規范建筑行業用工制度。健全保障酬薪支付長效機制,完善社會保險繳費機制。
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消防與工程造價
(二十八)完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完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以建筑工程品質提升為主線,以建筑施工安全為底線,全面壓實各方責任,突出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提高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二十九)提升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和“互聯網+監管”模式。推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發展工程質量保險。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完善工程質量投訴和糾紛協調處理機制,探索地區質量監管效果評價,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品質提升評價指標體系,探索開展以各地執行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落實質量責任制度、質量保障體系建設、質量監督隊伍建設、建筑質量發展、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為重點的品質提升評價工作。
(三十)推進綠色安全文明施工。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提升建筑工地綠色施工和環保治理水平。加強施工揚塵治理、限水降耗、渣土運輸、聲光排放等方面的管控,落實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保護環境要求,最大限度節約能源資源,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到2025年,有毒有害廢棄物100%回收,建筑垃圾產生量現澆混凝土結構每萬平方米不大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每萬平方米不大于200噸。
(三十一)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推廣完善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將標準化建設作為推進全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舉措和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辦法,實現考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對考評辦法的督導檢查,不斷提高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水平。
(三十二)加強重大風險安全防控。加強重大風險安全防控。建立以風險管控為前提、以隱患強治理為保障的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旗區人民政府按照專業要求配齊監督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危險較大工程專項治理,狠抓危大工程管控,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整治。嚴格落實事故查處督辦和工作約談制度。嚴格對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事故責任追究。
(三十三)促進安全監管轉型發展。完善監管制度規程,推行差異化監管,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檢查頻次。完善監管執法銜接機制,構建監管和執法互為支撐的格局,切實提高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三十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加強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機構和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加大消防工程設計圖紙審查、施工、消防設施檢測、消防驗收等環節監管力度。加強部門聯動,解決消防歷史遺留項目問題。
(三十五)建設工程計價服務。積極參與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編制工作,依托行業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加快推進行業標準化建設,強化全盟建設工程標準、規范的推廣應用;開展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造價技術服務,著力解決新型建筑結構、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海綿城市等項目實施中存在的計價依據問題,大力提升建設工程計價專業化水平;結合建筑科技發展和信息技術創新,充分發揮信息平臺的覆蓋作用,強化旗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施工合同、造價糾紛調解等專業技術服務,拓展服務廣度和深度,努力營造良好的建筑市場發展環境。
(三十六)建筑材料信息發布。圍繞國有投資項目的工程類別和建設工程新結構、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專項開展建筑材料價格調查,提高工程建設主要材料和地產材料價格信息發布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工程結算價數據收集錄入工作機制,擴大數據收集范圍,開展造價數據測算分析,發布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指數指標;根據全區造價信息平臺建設進程,完善阿拉善盟工程造價信息平臺建設對接工作,實現全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數據共建共享。
八、建筑節能與建筑科技
(三十七)提升建筑節能水平。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鼓勵執行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標準。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發展,探索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試點示范。健全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加強能效測評管理。做好新建建筑結構與保溫一體化技術推進工作。持續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2022年,全盟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裝配式建筑占比力爭達到15%;積極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試點工作;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4萬平方米,綠色建材應用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建筑保溫結構一體化項目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0%;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10%。
到2025年,全盟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建設不斷推進,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斷深入;綠色建材推廣面積達到10萬平方米,建筑保溫結構一體化項目占比達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30%。
(三十八)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綠色建筑標準的執行范圍,加快綠色建筑從單體、組團向小區化、區域化發展,不斷推進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建設,鼓勵擴大綠色建筑實施范圍。
(三十九)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穩步推廣混凝土裝配式建筑,不斷提高裝配率水平。有序引導、推進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裝配式木結構建筑,鼓勵經濟條件較好地區的農村自建住宅、新農村居民點建設中重點推進裝配式木結構農房建設。到2022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比力爭達到15%;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力爭達到30%。
(四十)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從商品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建設管理、銷售管理三個環節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積極發展成品住宅,推行菜單式裝修,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提高裝修品質,降低運行維護成本。
(四十一)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減少民用建筑常規能源使用。加強可再生能源應用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等環節管理。大力發展太陽能熱水建筑一體化系統,推動12層以下居住建筑和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城鎮建筑中擴大太陽能光伏分布式、一體化應用。
(四十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加強綠色建材產品采信應用等監督管理,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引導綠色產品消費,促進建材工業轉型升級。推動綠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或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以及2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率先采用獲得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加強“四新”技術推廣應用,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爐渣、尾礦等廢物為原料生產墻體材料。
九、法治建設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四十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嚴格執行住建領域法規政策,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扎實開展“八五”普法。加強對憲法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提升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水平。及時公布“權責清單”,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住建行業事中事后監管,推進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提升全體干部職工法治意識,提高住建領域治理能力和行政效率,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四十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嚴格落實自治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和效率。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規范性文件與現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效銜接。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后評價制度,暢通參與政策制定的渠道。推動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涉法問題和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四十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切入點,深入推進住建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減審批材料、縮短辦事時限,不斷提升服務能效和水平。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通過與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數據共享,實現縱橫向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跨系統數據共享交換和業務協調聯動。深化政務公開,牢固樹立為群眾和企業服務意識,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持續推進住建領域“放管服”改革,著力打造審批更少、機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務更優的一流營商環境,不斷提高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獲得感和滿意度,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第四章 政策措施
強化組織領導。在盟委行署堅強領導下,按照全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深入調研、精心謀劃、創新思維、綜合施策、上下協同、扎實工作、筑牢基礎、補齊短板,奮力譜寫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新篇章。
強化責任落實。“十四五”規劃的組織實施,重在嚴格責任落實,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分解目標,細化責任分工,同時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根據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做好規劃調整。樹立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以對黨對人民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攻堅克難、保質保量完成“十四五”規劃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努力創造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新業績。
強化項目實施。把項目建設作為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認真編制項目可研,精心設計,按照法定程序精心組織實施,按照施工計劃倒排工期,確保所有項目保質保量按期竣工,及時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分享建設成果,全面展示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新面貌。
強化社會參與。在“十四五”規劃組織實施過程中,廣泛宣傳,動員全社會參與各類項目建設,制定更加符合當地城鄉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引進有實力的公司企業參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建設、管理運營,充分調動社會、公眾、企業等各類實體參與城鄉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形成共建共享共同受益的建設發展新格局。
強化監督執法。加大對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監管力度,嚴格市場準入,清出制度、信用評價制度,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加強城市綜合管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監督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監督執法能力水平,牢固樹立忠誠、干凈、擔當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干部隊伍新形象。
強化改革創新。積極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充分運用大數據、互聯網+、信用評價體系等信息化平臺,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企業主動參與城市建設、管理、運營的動能和活力。進一步加快城市管理運營維護機構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提高經營管理維護社會經濟效益和水平。加強城市管理維護職工隊伍建設,培養和建立專業化、機械化、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城市運營管理維護機構和職工隊伍,健全完善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新機制。
強化人才保障。高度重視建設行業人才工作,積極培養和引進建設行業各類人才,加強培訓、教育、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員隊伍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強城市綜合執法、市政管理等專業職工隊伍建設,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強建筑業、房地產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隊伍建設,努力增強行業核心競爭實力,全力打造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人才新高地。
強化統籌協調。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盟域城鎮體系規劃等總體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之間的協調聯動,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統籌城鄉建設與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建設與公共服務水平同步提升,全力實現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新跨越。
第五章 二〇三五年展望
到2035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確領導下,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體干部職工繼續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優良作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敢于擔當、勇挑重擔、攻堅克難、奮力拼搏、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全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鎮建設、全力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建設、全力推進城鎮管理和綜合執法、全力推進“鄉村振興”和村鎮建設、全力推進住房保障和人居環境改善、全力推進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發展、全力推進建筑業和建筑市場轉型升級、全力推進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造價提升、全力推進建筑科技和建筑節能應用、全力推進法治建設和“放管服”改革。經過2026—2035年的建設,在新型城鎮化、城鎮基礎設施、農村牧區環境、人居環境質量、城市綜合治理、市場監督管理、優化行業營商環境等方面努力實現更加全面、更高質量的發展,為全盟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人民幸福、民族復興偉大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