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盟行署各委、辦、局和直屬事業單位,中央、自治區駐盟各單位,各重點企業:
現將《阿拉善盟“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2月31日
阿拉善盟“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十四五”時期,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務院“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阿拉善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提出了“十四五”時期促進就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時期全盟促進就業工作的重要指引。
第一章 發展環境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面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艱巨繁重的就業任務,盟委、行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促進就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頭等大事,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政策,深入落實積極就業政策,創新就業工作體制機制,全面完成了就業各項目標任務。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全盟城鎮累計新增就業24245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29%的較低水平。重點群體就業幫扶扎實推進,高校畢業生、農牧民工、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就業基本穩定。第三產業成為吸納就業的主體,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面向全體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基本形成,就業技能不斷提升。扎實落實“創業內蒙古”行動阿拉善實施計劃,創業帶動就業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工資收入分配機制逐步完善,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日益規范、勞動關系更趨和諧,勞動者就業權益得到保障。“十三五”時期全盟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專欄1 “十三五”時期就業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
指標 | 2015年 基數 | “十三五” 規劃目標 | 2020年 完成數 |
城鎮新增就業(人) | 〔23930〕 | 〔15000〕 | 〔24245〕 |
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 | 〔4441〕 | 〔5000〕 | 〔6770〕 |
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 | 〔3605〕 | 〔2500〕 | 〔3983〕 |
城鎮登記失業率(%) | 3.16 | 4以內 | 3.29 |
高校畢業生就業(人) | 〔7351〕 | 〔5000〕 | 〔6447〕 |
農牧民轉移就業(人次) | 〔16474〕 | 〔15000〕 | 〔15259〕 |
農牧民轉移就業6個月以上(人次) | 〔12606〕 | 〔10000〕 | 〔11880〕 |
專業技術人才總量(人) | 13640 | 15000 | 15047 |
高技能人才總量(人) | 7795 | 8900 | 8925 |
注:〔〕表示五年累計數。
第二節 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盟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五年,做好就業工作機遇和挑戰并存。自治區提出“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為就業長期穩定創造了良好條件;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新興就業創業機會日益增多;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一帶一路”倡議、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為促進就業提供了新機遇;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孕育巨大發展潛力,新的就業增長點不斷涌現。但也要看到,我盟欠發達的基本盟情沒有根本改變,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對就業的影響不容忽視;人口結構與經濟結構深度調整,勞動力供求兩側均出現較大變化,城鎮就業壓力依然較大,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任務艱巨,規模性失業風險依然存在;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提出更高要求,結構性就業矛盾更加突出;就業方式更加多元化,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權益保障亟待加強;勞動力供需出現較大變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還不能與之相適應。總之,“十四五”時期我盟就業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必須深刻認識就業領域主要矛盾的變化,深入分析面臨的挑戰和風險,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務實舉措,抓住機遇,調動各種積極因素,不斷開創就業工作新局面,努力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扣“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堅持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以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主要目標,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持續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容量,切實提升就業質量,著力穩定重點群體就業,防范化解失業風險,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為保持全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阿拉善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提供堅強保證。
——堅持人民至上。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期盼作為奮斗目標,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就業創業服務機制,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就業優先。繼續把就業置于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實施以穩定和擴大就業為基準的宏觀調控,統籌兼顧不同群體利益關系,促進政策之間的銜接平衡,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增強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實現就業增長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
——堅持擴容提質。著眼于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目標,更加重視日益凸顯的結構性就業矛盾,堅持“穩崗、擴崗”并舉和“規模、質量”并重,大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促進就業擴容提質。實現就業規模與經濟總量同比增長、就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同步優化、就業質量與群眾需求同步提升。
——堅持統籌兼顧。充分發揮市場促進就業的決定性作用,落實政府政策支持、公共服務等責任,破除制約就業的體制機制障礙,統籌城鄉就業政策,優化資源配置,打破區域、城鄉分割,最大限度確保普惠享有、均等可及,增強就業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堅持底線思維。聚焦重點群體、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制定更加精準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因企因人加強分類幫扶援助,兜牢民生底線。密切關注內外部環境對就業的影響,完善監測預警防控機制,防范化解就業領域風險隱患。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要實現以下目標:
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城鎮新增就業12500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6%左右。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進一步完善,城鄉、區域就業機會差距逐步縮小,高校畢業生、農牧民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基本穩定,就業結構持續優化,城鎮就業比重不斷提高,就業規模持續擴大,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基本平衡。
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就業環境明顯改善,勞動報酬提高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覆蓋城鄉勞動者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更多勞動者實現穩定體面就業。
結構性就業矛盾有效緩解。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人才評價體系更加健全,人力資源質量明顯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更加契合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需要,技能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全盟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10400人。
創業帶動效應更加明顯。創業引領作用更加凸顯,帶動就業能力進一步增強。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日益健全、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創業環境更加優化,就業創業載體作用發揮明顯,勞動者投身創新創業活動積極性不斷增強。
風險應對能力顯著增強。就業領域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應對機制不斷健全,援企穩崗幫扶機制逐步完善,失業人員保障范圍有效擴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就業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規模性失業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專欄2 “十四五”時期就業主要指標 | ||||
指標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累計 | 屬性 |
城鎮新增就業(人) | 6922 | —— | >〔12500〕 | 預期性 |
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 | 2718 | —— | 〔3000〕 | 預期性 |
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 | 1453 | —— | 〔1750〕 | 預期性 |
城鎮調查失業率(%) | 6.3 | —— | 6左右 | 預期性 |
城鎮登記失業率(%) | 3.29 | —— | 5以內 | 預期性 |
城鎮就業占比(%) | 60.1 | 65 | —— | 預期性 |
高校畢業生就業(人) | 1314 | —— | 〔6000〕 | 預期性 |
農牧民轉移就業(人次) | 3028 | —— | 〔15000〕 | 預期性 |
農牧民轉移就業6個月以上(人次) | 2656 | —— | 〔10000〕 | 預期性 |
脫貧人口務工規模(人) | 431 | —— | 〔2155〕 | 預期性 |
全員勞動生產率增長(%) | 3.2 | —— | 5左右 | 預期性 |
勞動報酬占比(%) | 42.8* | —— | 穩步提高 | 預期性 |
高技能人才總量(人) | 8925 | 10400 | —— | 預期性 |
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 | 2473 | —— | 〔10000〕 | 預期性 |
農牧民工參加職業培訓(人次) | 220 | —— | 〔1000〕 | 預期性 |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 99 | >90 | —— | 預期性 |
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5 | 達到自治區要求 | —— | 約束性 |
注:①〔〕表示五年累計數。②帶*號的為2019年數據。③勞動報酬占比是指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 | ||||
第三章 強化就業優先,增強經濟發展拉動就業能力
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在實施新舊動能轉換、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中,增強帶動多樣化高質量就業,實現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
第一節 促進經濟社會政策與就業政策協同
將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宏觀調控重要目標,確保實現經濟增速預期目標,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帶動就業擴容提質。完善宏觀經濟政策對就業影響評價機制,建立政府牽頭主導、部門政策協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促進就業保障體系,健全就業目標考核機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就業政策與財稅、金融、投資、消費、產業等政策以及人才、教育、社保等社會政策協同聯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現經濟增長與就業擴大良性互動。統籌城鄉就業政策,積極引導和促進農村牧區勞動力平等、高質量就業。擴大內需創造就業崗位,充分發揮消費和有效投資對就業的拉動作用,對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創業投資企業予以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等政策支持。圍繞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擴大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投資,增強現代優勢特色產業核心競爭力,厚植帶動就業潛力。加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生態文明等領域投資力度,增加就業崗位。
第二節 發展現代化產業體系帶動就業
圍繞構建綠色低碳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大力推進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優化升級,鼓勵企業綠色高效轉型支持發展低碳經濟和生態農牧業,穩定和擴大就業規模。大力提升鹽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等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形成更強創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產業鏈供應鏈,創造更大規模、更高質量、更加穩定的就業崗位。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新型化工、新能源、碳基新材料和軍民融合產業,擴大就業容量。加快構建新動能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創造更多高質量的就業機會。圍繞推進農牧業綠色高端精品發展,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延伸農畜產品加工產業鏈條,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拓展就業空間。有序承接發達地區加工貿易產業梯度轉移,拓展產業就業空間,培育一批勞動密集型制造產業,進一步提高就業承載能力。實施制造業降本減負行動,強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務,加大制造業投資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融資規模,提升制造業盈利能力和從業人員收入水平,緩解制造業用工短缺問題。
第三節 更好發揮服務業就業容納器作用
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進一步提高服務業吸納就業比例。加快發展現代金融、現代物流、研發設計、商務會展、電子商務、文化創意、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法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優先發展養老育幼、醫養健康、文體娛樂、體育健身等“幸福產業”,提升發展教育培訓、知識付費、能力拓展等“素質產業”,規范發展家政物業、中介服務、裝飾裝修等“居家產業”,穩定拓展社區服務崗位,更好地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的就業需求。加快推進旅游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打造集全區域優勢產業、服務業領域支柱產業和綜合性幸福產業為一體的全域旅游業,促進生態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提升直接和間接吸納就業能力。拓展新興服務業態,提升電子商務、共享經濟、遠程教育醫療等新業態就業能力。
專欄3 家政服務業促進就業計劃 |
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項目。推進家政服務業職業培訓示范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旗區打造建設自治區級示范基地。加大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力度,每年家政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100人以上。 |
第四節 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
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持力度,完善和穩定擴大就業政策體系,落實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援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取消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減輕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支持,加強普惠金融服務,完善融資增信支持體系、貸款風險擔保補償機制和政府融資擔保體系,擴大信貸投放,提高融資便利度。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新工程和“小升高”促進行動,大力發展創新型、創業型、勞動密集型中小微企業,培育一批競爭力強、成長性好、專注于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增強帶動就業能力,壯大總體就業規模。
專欄4 支持企業發展計劃 |
政府性融資擔保項目。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就業創業。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中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擔保支持。 |
第四章 完善支持體系,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聚焦高校畢業生、農牧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堅持市場化社會化就業與政府托底幫扶相結合,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穩住就業基本盤。
第一節 持續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
發揮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智力優勢,在加快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推動經濟體系優化升級中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知識技術型就業崗位,帶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到戰略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以及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領域就業創業。統籌實施基層服務項目,開發基層就業崗位,暢通基層成長發展通道。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服務鄉村建設和基層治理,擴大基層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農牧業技術等領域就業空間。為有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提供資金、場地和技術等多層次支持。加強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教育和就業指導,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轉變就業觀、擇業觀,積極理性就業。實施高校畢業生、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失業青年、轉崗青年等青年群體就業啟航計劃,探索適合青年特點的就業服務模式,通過實踐引導、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幫助青年群體實現市場化就業。健全覆蓋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全過程的就業服務體系,搭建綜合性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實施常態化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精準組織線上線下就業服務,舉辦行業性、區域性、專業性專場招聘等系列活動,促進就業供需精準對接。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見習實踐和參加技能培訓,提升適應市場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能力。健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服務機制、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機制和長期失業青年就業幫扶機制,強化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及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和殘疾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幫扶。
專欄5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
高校畢業生崗位拓展項目。鼓勵國有企業、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力度,發揮就業主渠道作用。在統籌實施“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服務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的基礎上,加大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支持力度,開發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十四五”期間在全盟開發300個基層崗位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服務項目。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信息數據庫,加強戶籍地、求職地、學籍地之間的政策和服務協同,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創業服務,促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 |
第二節 推進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創業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充分釋放經濟發展拉動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潛力,創造更多適合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機會。依托縣域經濟、鄉村產業、返鄉入鄉創業,結合產業梯度轉移,為農村牧區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大力發展生態農牧業,調整優化農牧業產業布局,建設特色農畜產品產業帶和農牧業產業集群,實施農村牧區基礎設施、農村牧區產業配套基礎設施和林業生態建設等項目,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并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擴大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空間。實施農牧民工素質提升工程,推進新生代農牧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鼓勵引導返鄉農牧民工創辦農牧民合作社、家庭牧場、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創意農牧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帶動更多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扶持就業容量大、門檻低的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生活服務業發展,支持企業吸納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鼓勵農村牧區勞動力從事網約配送、直播銷售等新就業形態。搭建用工信息平臺,廣泛開展區域間勞務協作,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有序組織農村牧區勞動力外出就業。力爭到“十四五”末,全盟至少建成1個農牧民工返鄉創業示范旗區。
專欄6 新生代農牧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
新生代農牧民工職業技能提升項目。深入推進新生代農牧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擴大新生代農牧民工培訓規模。鼓勵企業對新生代農牧民工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帶動新生代農牧民工更多從事收入較高的技能型工作,提高收入水平。鼓勵職業院校擴大面向新生代農牧民工的招生規模。 新生代農牧民工創新創業項目。加大政策優惠力度,降低新生代農牧民工創業成本,鼓勵新生代農牧民工從事個體經營。拓寬新生代農牧民工創業融資渠道,引導各類創業基金加強對新生代農牧民工創業初創期、中早期支持。引導新生代農牧民工積極返鄉入鄉創業,建立新生代農牧民工返鄉入鄉創業案例庫,塑造各行業新生代農牧民工創業典型模范。 |
第三節 加強退役軍人就業保障
加強安置方式統籌協調,強化政策制度銜接。落實退役軍人安置政策,壓實屬地安置責任,健全“陽光安置”工作機制,引入市場化運行模式,強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全面推行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適應性培訓,深入推進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現有培訓實訓基礎設施面向退役軍人開放,建立職業技能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軍地銜接機制。支持退役軍人自主就業創業,按規定將退役軍人納入現有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的扶持政策覆蓋范圍,提升就業創業競爭力,拓寬公共就業服務供給領域,挖掘更多適合退役軍人的就業崗位,促進退役軍人市場化就業。實施“兵支書”培養計劃,推動退役軍人在嘎查村就業。加快退役軍人創業載體建設,推動各旗區在創業園、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專區,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等扶持政策,促進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自主創業。定期選樹一批退役軍人“就業之星”“創業之星”,充分激發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熱情。
第四節 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
把鞏固拓展就業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起來,健全脫貧人口、農村牧區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長效機制,保持脫貧人口就業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推進以縣域為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吸引各類生產要素向縣城流動,做大做強縣域經濟,增強縣域吸納就業能力。推動縣鄉村聯動發展,打造“一旗縣(區)一業”“一蘇木鄉鎮一特”“一嘎查村一品”經濟圈,做好產業和就業幫扶。加強公共就業平臺建設,建立脫貧人口就業需求數據庫,加強勞務協作對接,推動扶貧車間等各類就業載體建設,支持鄉村特色產業發展,促進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轉移就業或就近就地就業。科學有序開發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妥善安置“無法離鄉、無業可扶”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脫貧人口。持續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就業服務工作。加強脫貧旗區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脫貧人口就業能力。
專欄7 就業幫扶鞏固提升計劃 |
就業服務計劃。在安置區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或窗口,摸清安置區搬遷勞動力人數、就業能力、就業需求、就業意愿、職業培訓需求等情況,做到動態幫扶。積極開展線上就業推薦服務,為搬遷群眾提供更多崗位選擇。開展培訓進安置區活動,集中組織技能培訓,提升搬遷群眾就業能力。 創業支持計劃。鼓勵安置區內產業園對搬遷群眾創辦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安置區加強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一定獎補,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搬遷群眾的金融產品。 就近就業支持項目。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引進適合當地群眾就業需求的勞動密集型、生態友好型項目或企業,落地一批援建產業項目、企業實體,輻射帶動上下游企業、就業幫扶車間建設,拓展就近就業渠道。加大安置區以工代賑實施力度。 |
第五節 統籌推進其他重點群體就業工作
建立失業人員常態化幫扶機制,把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擺在突出位置,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保障基本生活。提升就業援助制度實施效果,加大產業、項目、人才、資金等支持力度,依托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分類保障、多點發力,落實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等扶持政策,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幫扶。加強零就業家庭動態管理,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支持婦女平等就業,堅決糾正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公平就業權益,鼓勵婦女創新創業。完善殘疾人就業支持政策,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依法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和靈活就業。堅決糾正就業歧視,消除對就業的不合理限制。
專欄8 重點群體就業計劃 |
退役軍人“回引”項目。探索出臺優先選聘退役軍人擔任嘎查村干部政策舉措,通過公開選聘、選拔等方式,鼓勵引導退役軍人擔任嘎查村干部。 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項目。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加強崗位研究、規劃和設計,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適度確定公益性崗位開發規模,避免福利化傾向。 |
第五章 優化創業環境,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良好發展環境。持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完善區域性、綜合性創業生態,更大力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讓各類市場主體、各類人群創業熱情持續高漲、創業動能充分釋放,為促進就業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網通辦”“一次辦好”“一鏈辦理”,打造一流政務服務環境。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破除制約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更具活力的創業環境。加大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創新創業成本。鼓勵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場景、應用和需求,打造基于產業鏈、供應鏈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形成創新創業合力。進一步改善融資環境,完善債券、股權等融資支持工具,支持中小微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各類科研資源、高校研發資源向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開放,創造更多創業機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合理安排貼息資金,適度擴大擔保基金規模,提高貸款便利度和政策獲得感。加大對初創企業支持力度,落實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提升初創企業成功率和持續發展能力。
第二節 提升創業服務質量
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創業服務功能,打造全生態、專業化、多層次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服務隊伍建設,完善創業服務網絡,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推介、創業指導、融資對接等創業服務。健全培訓制度,優化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模式,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提高勞動者創業創新能力。推進創業園(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規范化建設,加大“以獎代補”支持力度,培育打造自治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發展一批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創業園(孵化基地)和“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建立大中小企業協同技術研發、產業化合作機制,支持建設一批制造業“雙創”技術轉移機構和制造業“雙創”服務平臺,構建相互接續的創業平臺支持鏈條。啟動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優化創業師資和創業指導專家隊伍,籌建創業導師專家庫,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創業服務。
第三節 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實施“創業阿拉善”行動計劃,支持重點群體創業。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返鄉入鄉創業,支持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就業潛力大、帶動作用突出、社會需求迫切的服務領域創業。落實農牧民工返鄉入鄉創業支持政策,帶動更多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鼓勵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加大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創業創新扶持力度,引導城鎮失業人員等其他各類人員以創業促就業。組織創業創新大賽和交流活動,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新工程和“小升高”促進行動、創業創新巾幗行動等,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創業風尚,最大限度激活創新創業活力。
專欄9 創業阿拉善行動計劃 |
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以獎代補項目。繼續實施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以獎代補項目,開展示范性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復評,引導建設功能齊全、服務優質、承載力強、孵化成功率高的示范性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在全盟新培育打造2-3個自治區級示范性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全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保持在23個左右。 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培養項目。加大SIYB師資(含網絡創業培訓)隊伍建設力度,舉辦創業培訓講師大賽、創業培訓優秀講師示范教學等活動,搭建創業培訓師資交流提高平臺,全盟自治區級優秀創業培訓講師至少達到2-3名,全盟創業培訓師資達到50人左右。 創業導師庫建設項目。通過征集遴選方式吸納創業培訓師資、創業指導師、企業家、投資人等,建設分行業、分階段、分旗區創業導師庫,為創業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創業指導服務。 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項目。以旗區為單位,依托現有產業園區、產業聚集區等資源,整合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改造配套設施,提升智能化、服務化水平。探索適合當地的返鄉入鄉發展路徑和模式,通過承接產業轉移、資源嫁接輸入地市場、三次產業融合發展等方式,培育具有區域特色、大中小企業協同聯動、上下游產業鏈條一體化發展的返鄉入鄉創業產業集群。 |
第六章 堅持順勢而為,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堅持市場引領和政府引導并重、放開搞活和規范有序并舉,破除各種不合理限制,拓寬靈活就業渠道,強化政策服務供給,創造更多靈活就業機會,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大對靈活就業的保障支持力度。
第一節 鼓勵個體經營發展
支持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為勞動者提供便捷高效地咨詢注冊服務,創造更多靈活就業機會。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完善基礎設施。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增發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的低息貸款。探索出臺個體經營小額貸款“零門檻”政策。
第二節 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
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免費發布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提供職業指導服務。支持旗區在交通便利、人員求職集中地設立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組織勞務對接洽談。將支持就業的各類政策逐步延伸到非全日制勞動者,推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較為集中的保潔綠化、批發零售、建筑裝修、街頭便餐、地攤經濟、夜市經濟等行業提質擴容。
第三節 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就業
實施新業態包容審慎監管,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基建,推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網絡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等新業態發展,創造就業新領域,培育接續有力地就業新動能,開發更多新型就業模式。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就業空間,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流動商販疏導點等經營服務網點,科學設定轄區內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支持勞動者創業增收。探索建立共享用工平臺,支持企業開展季節性、臨時性用工余缺調劑。健全完善互聯網平臺經濟及其他新業態新模式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降低服務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提高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水平。
專欄10 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支持保障計劃 |
新就業形態群體參保項目。健全靈活就業社會保險制度,探索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保障方式,加快推進職業傷害險保障,支持用工企業以商業保險的方式為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提供意外險、重疾險、商業醫療險等多層次保障。 新就業形態人員技能提升項目。創新適合新就業形態人員的培訓形式和內容,運用數字資源線上培訓平臺,支持其根據自身實踐和需求參加個性化培訓。 |
第七章 提升技能素質,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緊盯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職業技能提升和人才開發培養,著力改善勞動力要素質量,建設一支符合高質量發展需要、適應現代化經濟體系、具備較高職業道德素質、結構比較合理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隊伍。
第一節 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大力開展適應就業創業、人才成長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化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發揮企業培訓主體和政府政策激勵作用,大力開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實施重點群體重點行業專項培訓計劃,打造區域特色技能培訓品牌。“十四五”時期,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0000人次。加快公共實訓基地和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社會化發展機制,推動資源共享,推進產教融合,提升職業技能培訓服務能力。大力開展“互聯網+培訓”,搭建新職業數字資源培訓線上服務平臺,提高培訓便利度和可及性。廣泛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和套餐制培訓,切實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實施職業技能實訓基地“以獎代補”項目。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素養。
第二節 提升職業教育現代化水平
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實施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強化中職教育發展基礎,鞏固高職教育主體地位。推動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重,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實施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培育高水平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高水平專業,打造一批產學研聯合培養基地。落實“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推進1+X證書制度試點和現代學徒制試點,構建學歷教育與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適應“互聯網+職業教育”發展需求,推進虛擬工廠等網絡學習空間建設和普遍應用。進一步加大阿拉善盟高等職業教育面向基層急需人才“訂單式”培養力度。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機制。
第三節 完善普通高校人才培養機制
完善勞動者素質提升長效機制,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進一步完善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引導高校立足實際構建與學校定位和辦學特色相匹配的學科專業體系,增設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急需專業,適應新興業態、新興領域對人才的需求,改造升級傳統專業,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向應用型轉變,培養更多技術技能型人才,建設適應時代需要的產業人才后備軍和人力資源庫。充分發揚行業組織作用,參與人才培養。
第四節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開展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在更多領域實現互通互評。加大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組織開展和選拔力度,提升我盟職業技能競賽整體水平,促進優秀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統籌社會優質培訓資源,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和阿拉善名師帶徒工作室建設力度,加強高技能人才師資隊伍建設,做好高技能人才調查統計和需求預測工作。“十四五”期間預計培養1500名高技能人才。
專欄11 職業能力提升行動計劃 |
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建設一批以中、高級技能培訓為主,服務區域經濟發展需求的盟市級公共實訓基地;建設一批以初、中級技能培訓和地方特色、民族產業為主,促進當地勞動力和農牧民就業的旗縣級公共實訓基地,到2025年力爭形成覆蓋全盟的公共職業技能實訓體系。 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十四五”期間,全盟建成自治區級示范性就業技能實訓基地1個,盟市級示范性職業技能實訓基地2個。通過以獎代補項目實施獎補,構建覆蓋面廣、布局合理,能夠基本滿足高質量發展和現代經濟體系建設的職業培訓實訓體系。 師帶徒培訓計劃。依托自治區技能大師工作室和阿拉善盟名師帶徒工作室開展師帶徒培訓,每年帶徒20名以上具有絕技絕活、能引領阿拉善特色產業發展的技術技能人才。 緊缺急需職業(工種)技師和高級技師培養計劃。根據市場用工需求,結合我盟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特色產業發展,開展鹽化工、煤化工、農林生產、機械制造、建筑施工、住宿餐飲、電子商務、蒙中醫藥等技師、高級技師培訓,提高專業知識水平、解決生產實際問題能力和革新、創新、創造能力。每年培養緊缺急需職業(工種)技師和高級技師百名以上。 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鼓勵企業與具備高技能人才培養能力的院校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訓。每年企業職工崗位高技能提升培訓100人以上。 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到2025年,力爭新建1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到2025年,力爭新建2個自治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
第八章 健全市場體系,促進更加充分就業
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持續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推行全方位就業公共服務,提高勞動者就業匹配效率,促進人力資源有序流動、優化配置。
第一節 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就業創業、服務人才流動、推動鄉村振興。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開放發展。規范企業招工用工、裁員解聘行為,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探索創新網絡招聘等領域的監管手段,嚴厲打擊就業歧視、非法職介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營造公平良好的就業環境,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公共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供求分析制度,及時發布職業供需狀況及預測。持續優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加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強化綜合性就業服務導向,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求職招聘、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測評、專業培訓、事務代理等一站式服務。深入開展“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行動, 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融合發展。
第二節 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健全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用工指導等公共就業服務。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建設,推動實現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專業化、普惠化和一體化,建立覆蓋全盟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為各類就業群體和用人單位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社會民營機構合作,為企業提供員工招聘、技能培訓、人才引進、社會保險事務代理等服務。廣泛開展“線上+線下”系列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做到月月有專場、周周有招聘、時時有服務。
第三節 加強公共就業線上服務平臺建設
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事項逐步實現全程線上辦理,推行精準服務、品牌服務、標準服務、智慧服務、滿意服務。探索智慧就業信息平臺建設,依托自治區級集中的公共就業大數據庫,共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教育等部門數據資源,構建多領域集成融合應用平臺,推動就業服務由互聯網平臺向移動終端、自助平臺延伸,逐步實現就業管理和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完善和推廣信息采集、培訓對接、就業對接、跟蹤服務“四位一體”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根據不同勞動者的自身條件和服務需求,構建精準識別、精準分類、專業指導的服務模式,提供個性化服務措施和解決方案,有效促進技能培訓精準對接、就業供需精準對接,強化后續跟蹤服務。
第四節 提升基層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實施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經辦能力提升計劃,完善普惠性服務制度,構建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工作人員保障機制,加快蘇木鄉鎮(街道)和嘎查村(社區)公共就業平臺建設,推動服務平臺規范化、服務城鄉均等化、服務內容標準化、服務隊伍專業化、服務方式精細化,讓城鄉居民就近享受規范、便捷、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采取公開招錄、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方式,穩定充實基層平臺人員力量,加強工作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業務素質、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實施更加精準的就業服務,完善高效率就業信息發布制度,廣泛開展線上線下各類就業服務活動。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嘎查村)、街道(蘇木鄉鎮)和旗區建設。
專欄12 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計劃 |
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培育項目。重點培育一批有市場、有特點、有潛力的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細化專業分工,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項目。按照“定位明晰、特色鮮明、服務專業、模式創新、配套齊全、功能完善”的目標,穩步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力爭到2025年,建成1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就業服務信息化提升項目。依托全區統一的就業信息資源庫,推動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實現盟級就業創業數據部門共享。加強“四位一體”就業服務云平臺應用,進一步發揮平臺作用,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在人口密集的嘎查村(社區)設置就業服務站,健全“15分鐘就業服務圈”。 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依托國家、自治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旗區、蘇木鄉鎮兩級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改善經辦服務條件。 就業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利用就業信息服務與統計監測經費,開展基層平臺工作人員的政策和業務培訓,全盟每年培訓50人以上。 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項目。根據各地經濟發展實際,確定一批帶動就業能力強、用工規模大的重點企業,建立公共就業服務聯系制度,設立就業服務專員,實施定點服務,通過專場招聘活動,勞務協作等多渠道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
第九章 改進就業條件,提升勞動者就業質量
在促進更加充分就業、確保就業大局穩定的同時,不斷優化勞動者就業環境,提高勞動者崗位待遇,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
第一節 增進勞動者就業獲得感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實現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基本同步提高。完善工資指導線、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落實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實施企業薪酬指引計劃。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力度,優化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提高勞動者參保率。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配合完成失業保險自治區級統籌。促進工程建設領域農牧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實施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加強礦山、冶金、化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對高危行業建設項目的監管。推動簡單重復的工作環節和“危繁臟重”的工作崗位盡快實現自動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風險領域“機器換人”。因地制宜,統籌解決好各類就業群體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衛生醫療、文化生活等問題,促進勞動者穩定就業、安居樂業。
第二節 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勞動關系“和諧同行”三年行動計劃,健全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引導中小企業依法成立工會組織。開展集體協商集中要約活動,深入推進集體協商。鼓勵企業建立勞資協商委員會、勞資懇談會等多種形式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決策新機制,提升勞資溝通協調的制度化程度。建立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機制,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提升勞動監察執法效能。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多部門應急聯動調處機制,加強調解仲裁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加強調解、仲裁與訴訟銜接。優化調裁服務流程,提升案件處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務當事人能力。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第三節 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完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工時制度,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持續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招聘過程中的虛假、欺詐行為。強化農牧民工權益保障,健全勞動權益保護機制,擴大農牧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落實農牧民工參加失業保險政策。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促進城鄉勞動力要素雙向有序流動,實現農牧民工與城鎮職工享受同等就業政策。加快推進農牧民市民化,旗區內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農牧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受就業創業、義務教育、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相關政策。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牧民承包地、宅基地、草場、集體資產等權益,健全農牧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深化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立勞動者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就業機制,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逐步消除就業歧視,促進平等就業。
第十章 應對潛在影響,防范化解失業風險
加強就業領域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應對機制建設,積極開展失業風險管理,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規模性失業風險的底線,全力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第一節 加強就業監測預警
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的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機制,落實就業統計調查制度,完善勞動力調查制度,做好調查失業率發布工作,探索建立就業崗位調查制度。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實施動態跟蹤監測。創新失業風險監測方式,綜合運用宏觀經濟數據、網絡招聘數據、社保數據和移動通信大數據,監測勞動力市場變化,掌握勞動力流動趨勢,提高形勢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學研判的水平。
第二節 完善失業預警防控機制
堅持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聯動,完善失業監測預警體系,搭建失業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合理確定監測預警指標,實時監測指標變化情況。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應急防控預案,完善應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適時發布預警信息,做好失業風險處置工作。建立企業規模裁員減員及突發事件報告制度。規范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機制,密切關注規模裁員、失業風險等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專欄13 就業失業統計監測調查能力提升項目 |
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項目。加強跨旗區、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機制,加強與社會保險、勞動關系、人口信息建的數據比對聯動,實現信息動態更新。 |
第三節 全面強化失業風險應對處置
制定分級政策儲備和風險應對預案制度。加強規模性失業風險應急處置,探索建立就業風險儲備金制度,一旦出現企業生產經營陷入困境、大量勞動者離職離崗、規模性失業風險驟升等情況,直接用來援助企業、穩定崗位。允許困難企業在與職工協商一致基礎上,采取依法調整工作時間安排、薪酬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指導企業依法依規裁員。穩步推進失業保險擴圍,進一步暢通申領渠道,提高政策受益率。用好用活失業保險促進企業穩崗、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等政策,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發揮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建立失業人員常態化幫扶機制,實現失業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生活保障聯動。
第十一章 強化組織保障,確保規劃任務落地落實
完善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和依法決策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實,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扎實推進、圓滿完成。
第一節 強化規劃落實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促進就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就業工作組織領導機制,把就業工作擺上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納入各級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層層抓好落實。充分發揮各級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進一步細化目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凝聚就業工作合力,確保規劃各項任務順利落實。加強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發揮人民團體和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支持和促進就業的積極性。
第二節 強化資金保障
構建與事權相匹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公共服務經費分級保障機制,強化各級財政對就業領域的投入責任,將就業支出列入財政民生重點保障范圍。切實發揮就業補助資金效益,統籌用好失業保險基金等。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估,突出結果導向。鼓勵就業領域社會資本進入,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在就業創業服務、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就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節 強化檢查評估
加強對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群體就業、資金保障等情況的檢查督導。完善就業統計指標體系,提升就業數據統計質量和時效性。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科學合理制定年度計劃監測指標,加強重點指標的考核評估、督查檢查,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根據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做好規劃調整。
第四節 強化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地宣傳輿論導向,大力宣傳支持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經驗做法,選樹一批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典型經驗、典型人物,發掘一批在艱苦邊遠旗區、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的先進典型。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消除誤解誤讀,穩定社會預期,營造有利于事業發展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