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以從阿拉善司法局門戶網站(http://sfj.als.gov.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阿盟司法局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483-8331938
電子郵箱:alsmsfj@126.com
聯系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東城區安德北街東側阿拉善盟司法局307室
郵政編碼:750306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也是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多媒體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發揮政務公開平臺功能,扎實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主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年報、概況信息、法規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動態、部門文件、政策解讀等基礎內容信息公開工作。2023年,我局認真依托阿拉善盟司法局門戶網站和“法治阿拉善”微信公眾號平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2條,其中通過門戶網站主動發布各類信息112條,解讀信息發布16條,微信公眾號發布1377條。門戶網站獨立用戶訪問量73826次,微信公眾號訂閱數17821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對網絡、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規范進行辦理答復。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產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三)信息管理情況
細致梳理政府信息在公開平臺發布欄目,嚴抓發布前審核、發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公文及網站信息全部納入保密審查范圍,文件起草人、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進行嚴格把關,一文一審,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本年度未發生失泄密情況。
(四)平臺建設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一是規范門戶網站建設。進一步優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不斷完善門戶網站欄目構架,力爭打造“簡明、便民、全面”的門戶網站,加強對信息發布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及時、全面、準確地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二是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依托“法治阿拉善”微信公眾號,加強日常運營維護,堅持高頻更新,嚴格內容把關,不斷擴大政務新媒體影響力。
(五)監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其他司法行政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推進,持續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完善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保證政務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同時,積極發揮局辦公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職能,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有效。全年未發生失泄密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 果 維 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2023年,阿拉善盟司法局信息公開工作在盟委行署的堅強領導下,在相關部門關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面落實了信息公開各項任務,但是對比上級要求和公眾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信息公開類型及內容覆蓋不夠全面;信息公開的方法渠道不夠豐富多元;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
(二)改進情況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繼續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抓細抓實各項信息公開舉措,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與效果。二是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圍繞群眾關注的事、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事,認真梳理完善公開內容和方式,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水平。三是暢通信息發布的渠道,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平臺作用,對于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時、準確、有效發布,不斷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覆蓋面。四是加強與盟級相關部門以及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強化數據平臺對接,以群眾滿意為導向,切實協調解決問題、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影響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2023年,我局未發生需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二)我局將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力爭使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繼續加強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細化公開目錄,做到及時增刪,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的合法、全面、及時,做好相應內容的鏈接工作,更好地為廣大社會公眾服務。
相關下載:
阿拉善盟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