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非免疫無布魯氏菌病區建設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盟行署有關委、辦、局:
經盟行署同意,現將《阿拉善盟非免疫無布魯氏菌病區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12月13日
阿拉善盟非免疫無布魯氏菌病區建設方案
為全面推動阿拉善盟非免疫無布魯氏菌病區(以下簡稱無疫區)建設,促進全盟牛、羊、駱駝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推進牛羊布病等動物疫病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與評估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盟布病防控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實施牛、羊、駱駝等動物布病區域化管理,在阿拉善盟全域內建成連續系統可靠的防疫屏障、動物疫病預防監測、動物衛生監管和應急管理等體系。全面壯大“中國駱駝之鄉”品牌影響力,打造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基地,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建設步驟
按照“防控達到無疫、監測證明無疫、評估確認無疫、監管維持無疫、應急恢復無疫”的基本要求,無疫區創建工作計劃3年完成,2027年通過國家評估,共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4年3月—2024年11月):做好前期準備、宣傳動員,完成牛、羊、駱駝飼養情況調查摸底、方案編制等工作;
第二階段(2024年11月—2026年12月):全面啟動布病無疫區創建,健全完善項目硬件設施設備和軟件資料,開展檢測凈化等工作;
第三階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全力完成自治區、盟、旗(區)無疫區建設的自我評估、整改,申請國家評估驗收。
二、建設重點
(一)區域劃分
將阿拉善盟全域劃定為無疫區,依靠自然屏障和人工屏障,將無疫區劃分為核心區和保護區(見附件2)。
1.核心區。劃定阿拉善左旗11個蘇木鎮66個嘎查村,阿拉善右旗7個蘇木鎮40個嘎查村,額濟納旗10個蘇木鎮21個嘎查村,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個蘇木鎮1個嘎查村,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2個蘇木鎮3個嘎查村。
2.保護區。劃定阿拉善左旗7個蘇木鎮48個嘎查村,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2個蘇木鎮14個嘎查村、烏蘭布和生態沙產業示范區1個蘇木鎮6個嘎查村、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個蘇木鎮1個嘎查村。
3.緩沖區。在蒙古國戈壁阿爾泰省、巴彥洪果爾省、南戈壁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石嘴山市、青銅峽市,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巴彥淖爾市磴口縣,甘肅省民勤縣、景泰縣等10個與阿拉善盟接壤的沿戈壁沿山沿沙漠地區依靠自然屏障設立緩沖區。
(二)屏障體系建設
1.建設完善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按照《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建設標準》,在三個省際指定通道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及進入無疫區的主要交通道口和策克口岸,配備車輛噴淋消毒、執法監督檢查、檢疫監測采樣、信息數據采集、視頻監控等設施設備,配齊6名獸醫專業人員,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對進入或過境無疫區的動物及動物產品實施監督檢查。
2.建設動物隔離場。在指定通道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規模養殖場、疫情觀測點等場所,設立動物隔離區域。隔離區域應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好隔離動物的管理標記、臨床觀察、疫病檢測及出入場信息銜接等工作。
3.建設區域監控警示系統。在指定通道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和進入無疫區主要交通干道設置警示、宣傳和引導等固定標牌標志,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實現聯網監管,規范引導運輸外來動物和動物產品的人員和車輛遵守無疫區的管理規定。
(三)預防監測體系建設
1.開展獸醫實驗室升級改造。開展盟、旗(區)兩級獸醫實驗室提升改造,配備與無疫區建設任務相適應、符合國家無疫區建設要求的設施設備和技術力量,提升獸醫實驗室質量管理和生物安全水平,提高對相關疫病診斷、監測的水平和分析能力。
2.配齊動物防疫基層隊伍。根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需具有健全的獸醫機構體系,并滿足無疫區建設的基本要求。盟、旗(區)獸醫主管部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配備專業人員,比例不少于80%。盟、旗(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健全獸醫實驗室體系,配備實驗室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蘇木鎮按照定崗定責定人要求,設置動物防疫崗位,配齊專業人員,并配備3名以上官方獸醫。
3.開展規定動物疫病監測。組織開展區域內牛、羊、駱駝基線調查和風險評估,按照國家無疫區建設要求,對區域內牛、羊、駱駝實施疫病監測,科學設定監測頻次、采樣數量,定期開展主動監測、被動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年度監測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并消除疫情隱患。對疑似、確診陽性病例立即按應急預案隔離并迅速處置。持續開展布病防控、監測和凈化,達到無疫標準和要求。
4.開展野生動物調查防范。制定野生動物調查防范實施方案,調查無疫區周圍野生動物的主要品種及其數量,摸清分布狀況、活動范圍及運動規律,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
(四)動物衛生監管體系建設
1.完善動物衛生監管設施。按照《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管理規范》要求,完善32個蘇木鎮動物檢疫申報點的設施設備。實行官方獸醫負責制,配備6名獸醫專業人員。
2.完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按照因地制宜原則,在農區建設適度規模的無害化處理中心,在規模養殖場建設病死畜無害化處理井,在牧區病死畜就近焚燒深埋處置。加強病死畜收集、運輸、無害化處理及處理產物流向全過程監管,推進病死畜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
3.信息化管理體系能力建設。配齊國家獸醫信息化平臺、內蒙古牧運通系統的信息化設施設備,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動物隔離場、屠宰場、規模化養殖場、無害化處理場及各級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信息化平臺等終端實現聯網運行,及時收集和分析處理動物飼養、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與邊界控制預警信息,實現牲畜從養殖、屠宰、加工、運輸到銷售的全鏈條監管,全面提升動物疫病防控信息化管理水平。
4.強化流通檢疫監管。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向低風險區域調運。確需輸入的,嚴格落實外埠輸入易感動物的隔離檢疫制度和指定通道制度。制定出臺非免疫無布魯氏菌病區輸入動物檢疫操作手冊,明確易感動物輸入無疫區的檢疫申報受理、隔離檢疫、輸入后檢疫監管等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健全完善檢疫檔案記錄,全面落實輸入動物調入備案、關口報告和落地報到制度。
(五)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構建盟、旗(區)兩級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體系建設,組建疫情應急預備隊,制定布病應急預案,開展疫情應急演練。加強動物疫情報告管理,向社會公開疫情報告和舉報電話,規范疫情報告、確認、核查、處置和通報程序。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按照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及時補充盟、旗(區)兩級應急物資儲備,配備符合規定的應急處置交通工具以及必要的通訊和疫情處置裝備,保障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增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壓實公共衛生安全責任,統籌安排重點工作,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立足自身職責,綜合施策,形成合力,全面推進無疫區建設工作。
(二)加強經費保障。盟、旗(區)要按照邊創建邊爭取資金的方式,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項目和資金支持。遵照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源,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起科學、穩定、持續的條件保障機制。建立穩固、持續的財政建設資金投入機制,足額保障無疫區建設經費。鼓勵金融、保險和社會資金多元化投入無疫區建設。
(三)強化部門職責。盟直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協作聯動,合力推動無疫區建設。發改部門負責無疫區建設的立項審批;公安機關負責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所需經費的保障與管理;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動物隔離場、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等環評審批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相關隊伍組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運輸工作;農牧部門負責綜合協調無疫區建設相關工作;林草部門負責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市監部門負責集貿市場、農貿市場、批發市場規范化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衛健部門負責加強人間布病疫情防治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海關部門負責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防疫、檢疫及監管工作。
(四)加強技術保障。要依靠國家、自治區有關部門以及各級評估專家和獸醫技術專家的技術力量,組建無布魯氏菌病區建設專家組,制定無疫區建設工作指南、技術方案和技術標準,指導評估建設工作,為阿拉善盟無疫區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加強農牧、衛健、林草等領域機構專家交流協作,構建跨學科合作平臺,為無疫區建設提供技術支持。
(五)加強宣傳培訓。各旗(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無疫區建設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技術規范、評審標準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各有關部門無疫區建設管理能力。強化無疫區建設管理的宣傳教育,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社會公眾進行知情教育,提高法律法規制度標準知曉率,認真落實生產經營者動物防疫主體責任,督導自覺開展防疫工作,營造生產經營者主動參與、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