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關于印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落實措施》的通知
阿署發〔2024〕28號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關于印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落實措施》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盟行署各委、辦、局,直屬事業單位,中央、自治區駐盟各單位,各重點企業:
《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落實措施》經盟行署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9月30日
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落實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任務落實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1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2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落實措施。
一、總體目標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最新要求,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全面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任務落實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1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24號)有關要求,通過增規模、擴范圍、降門檻、簡流程,加快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在我盟落地見效,進一步推動我盟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更好釋放內需潛力。
二、加力支持設備更新
(一)落實國家擴范圍支持政策。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在工業、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物流、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回收循環利用的基礎上,將支持范圍擴大到能源電力、老舊電梯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加強新增領域相關情況摸底和項目謀劃,建立項目清單,指導各旗(區)做好項目儲備,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更多資金支持。(盟能源局、住建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設備更新項目地方審核要求。根據國家關于申請大規模設備更新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資金的項目由“地方審核、國家復核”新要求,嚴格落實自治區各領域項目審核工作方案,明確審核原則、方式、要求、流程以及項目評分標準細則,組織做好各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審核工作,合理編報投資計劃,按時上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復核。(盟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商務局、教體局、文旅廣電局、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交通、農牧領域設備更新補貼政策。加強老舊營運貨車、農牧業機械報廢更新和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等補貼政策標準的宣傳貫徹,制定相關設備更新補貼實施方案或實施細則,明確補貼對象、范圍、標準、申報條件、監督管理等方面要求,提高辦事效率,將補貼資金盡快發放給企業和消費者。(盟交通局、農牧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設備更新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有效發揮再貸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支持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促進更多信貸資源流向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落實好國家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最新政策,對符合《財政部關于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財金〔2024〕54號)條件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中央財政貼息從1個百分點提高到1.5個百分點,貼息期限2年。(盟財政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阿拉善盟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阿拉善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一)汽車以舊換新
1.汽車報廢更新
(1)補貼對象:個人消費者
(2)補貼范圍: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汽油車2011年6月30日前,柴油車及其他類型燃油車2013年6月30日)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我盟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
(3)補貼標準:
①新能源車:消費者報廢2018年4月30日前(以下日期均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且在我盟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小型家庭乘用車,按照20000元進行補貼申報(一個舊車車架號限申請一次補貼且所購新車不可重復申請本活動中的購買新車消費補貼)。
②傳統燃油車: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汽油車2011年6月30日前,柴油車2013年6月30日),并且在我盟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車,按照15000元進行補貼(一輛舊車車架號限申請一次補貼且所購新車不可重復申請本活動中的購買新車消費補貼)。
(4)補貼條件:本次報廢更新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申請主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消費者。
②個人消費者報廢的舊車須于2024年7月25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登記日期為準。
③個人消費者報廢名下的舊車,報廢日期應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秷髲U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④個人消費者名下的舊車報廢后,需辦理注銷登記?!稒C動車注銷證明》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
⑤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⑥享受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新購車輛,不再享受我盟范圍內其他汽車置換、新車購置、促銷活動等汽車消費財政補貼資金,但可享受汽車廠家及經銷商推出的以舊換新及讓利活動補貼。
2.汽車置換更新
(1)補貼對象:個人消費者
(2)補貼范圍:自2024年9月9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以下簡稱“舊車”),并在內蒙古自治區內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當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機動車行駛證副頁有“新能源”標注,掛綠色車牌)。轉讓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所有權發生轉移(不含變更登記),取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新購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在內蒙古自治區內購買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完成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有效《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
(3)補貼標準
①新購車輛為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購車發票金額(價稅合計,下同),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補貼14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補貼16000元,2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18000元。
②新購車輛為燃油乘用車的,按照購車發票金額,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補貼11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補貼13000元,2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15000元。
(4)補貼條件:本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主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轉讓舊車、購買新車并注冊登記須為同一個人。
②個人消費者轉讓的舊車須于2024年9月9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登記日期為準。
③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為內蒙古自治區各盟市。
④個人消費者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日期須在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無先后順序要求;舊車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⑤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應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⑥享受自治區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的新購車輛,不再享受我盟范圍內其他汽車置換、新車購置、促銷活動等汽車消費財政補貼資金,但可享受汽車廠家及經銷商推出的以舊換新及讓利活動補貼。(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由盟商務局負責)
(二)家電以舊換新
1.補貼范圍:對于個人消費者購買冰箱(含冰柜)、洗衣機(含干衣機)、電視、空調、電腦(不含平板電腦)、熱水器(含壁掛爐)、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煙機、洗碗機、空氣凈化器、微波爐(含一體機)、電磁爐、電飯煲、電風扇和凈水機等15類產品予以補貼?;顒訒r間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用完即止,如補貼額度提前用完將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2.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家電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家電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最終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補貼適用時間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沒有規定能效或水效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
3.參與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家電銷售和電腦銷售企業,具備銀聯云閃付交易功能?;顒映掷m報名,企業名單動態更新。(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由盟商務局負責)
(三)農業機械報廢更新
1.補貼對象
從中央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中安排資金,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補貼機具種類及補貼額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機報廢補貼額一覽表》執行。2024年已分配各旗(區)的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指標中,已安排用于老舊農機報廢補貼,實行限量控制,用完為止,不足部分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對象為從事農牧業生產的農牧民和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下稱“機主”),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2.補貼種類和條件
(1)補貼種類。為《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牧業機械及其他重點機具,中央補貼機具包括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玉米)、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9種。
(2)補貼條件。申請補貼報廢農機的發動機等主要部件應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提供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對未達報廢年限但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技術落后的農機,經機主書面申請,報各旗(區)農牧部門初審,經各旗(區)農牧部門報請盟農牧局復核后,允許申請報廢補貼。
3.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補貼由報廢補貼與更新補貼兩部分構成。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報廢補貼實行定額補貼。申領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報廢補貼要以購置新設備為前提。更新補貼按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各旗(區)嚴格執行自治區確定的報廢更新具體補貼政策。
4.回收拆解企業
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以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為主,也可選擇依法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其他企業或合作社(以下簡稱“回收企業”)。回收企業自愿向各旗(區)農牧部門遞交《報廢農業機械回收企業申請表》。各旗(區)農牧部門依據國家《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NY/T2900—2022)等相關標準或要求,并結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的規定,組織對轄區申報的回收企業實地核實,將符合標準要求的回收企業完整材料報盟農牧局,經盟農牧局匯總審核后報送自治區農牧廳,經自治區農牧廳復審后向社會公布。回收企業依照上述管理條例、技術規范和國家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開展報廢農機回收拆解工作。往年已列入回收企業名單并經公布的,仍需重新申報認定。對于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各旗(區)農牧部門依據相關規定,篩選審核回收企業上報盟農牧局,經盟農牧局確定后報送自治區農牧廳,經自治區農牧廳復審后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確認的回收企業收購的報廢機具不予補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工作由盟農牧局負責)
(四)老舊營運貨車報廢
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一批高標準低排放貨車。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貨車,分檔予以補貼。已獲得中央其他資金渠道支持的車輛,不納入本次補貼資金支持范圍。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1.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見表1。
2.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其中,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見表2。
3.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
表1 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提前報廢時間 | 補貼標準(萬元/輛) |
中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滿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滿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滿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滿4年(含)以上 | 4.5 |
表2 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軸 | 4.0 | 7.0 |
3軸 | 5.5 | 8.5 | |
4軸及以上 | 6.5 | 9.5 | |
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老舊營運貨車報廢工作由盟交通局負責)
(五)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換新
城市公交車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范圍內,依法取得公共交通運營資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運服務的車輛,具體由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認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是指報廢老舊城市公交車,并購買納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對城市公交企業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給予定額補貼。鼓勵城市公交企業結合客流變化、城市公交行業發展等情況,合理選擇更換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車長類型。每輛車平均補貼6萬元左右,其中,對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9萬元左右;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材料可視情況延長至2025年1月15日。(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換新工作由盟交通局負責)
(六)資金需求
依據前期摸排及具體測算,盟商務局第一批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需求合計1972.2萬元,盟交通局資金需求合計50萬元,盟農牧局按后續測算報送具體資金需求。(盟商務局、交通局、農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強監管執法檢查。防范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舊家電等設備行為,督促家電以舊換新參與企業將回收的廢舊家電或設備交與正規拆解企業。強化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加大缺陷調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查處價格欺詐等行為,大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盟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農牧局、生態環境局、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做好資金撥付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阿拉善盟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分配管理方案》要求,確保專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和??顚S茫U铣L期特別國債資金支付進度與全盟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進度相匹配,避免出現資金沉淀、擠占、挪用等問題。(盟財政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的重大意義,采取有力措施強化政策落實。盟發展改革委要定期調度相關工作進展;盟財政局要做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撥付和監管;盟商務局、交通局、農牧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各領域補貼標準,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各旗(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精心組織設備更新項目謀劃、儲備、申報和實施,創造性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同步做好統計入庫工作。
(二)加強統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工作推進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作,加強溝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堵點卡點問題,有效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各旗(區)、各有關部門要對工作推進、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適時開展自評自查,及時將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報送盟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由盟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匯總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作為后續優化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重要政策文件發布和宣傳解讀工作。盟商務局要積極組織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工作啟動儀式,發布各領域補貼實施方案;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各自領域政策宣傳、豐富宣傳途徑,增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主體對政策的知曉度,同時做好政策答疑以及輿情研判引導。各旗(區)要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通過設置“兩新”政策專欄、開通“兩新”政策咨詢熱線等方式,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和成效宣傳,共同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附件:阿拉善盟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分配管理方案
附件
阿拉善盟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分配管理方案
為加強和規范自治區下達我盟4000萬元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管理,保障資金使用到位,切實發揮超長期特別國債效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和《內蒙古自治區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分配管理方案》等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我盟以舊換新資金分配管理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圍繞國家和自治區的支持方向和補貼范圍,按照自治區的切塊分配方式,由我盟各領域主管部門進行需求測算,盟發展改革委會同盟財政局綜合各方面因素,結合實際,形成條線測算監管、動態調整管理的閉環資金管理流程,按照“誰測算、誰監管,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督導”的原則,突出優化流程、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確保資金及時發揮效益。
二、任務職責
盟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工作調度監測,及時向盟行署報告工作情況。盟財政局要牽頭做好超長期特別國債撥付和監管工作。盟交通局、農牧局、商務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相關領域補貼標準和實施方案,做好具體領域資金使用、組織實施及落實政策等工作。盟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財政、商務、交通運輸、農牧、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盟行署要求及本方案規定,制定相關方案和分領域實施細則。
三、資金分配
(一)重點支持領域。按照《若干措施》要求,超長期特別國債切塊資金重點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提高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支持家電以舊換新,具體包括:
1.汽車報廢更新;
2.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
3.家電產品以舊換新;
4.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5.家裝等產品改造換新;
6.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
7.農業機械報廢更新;
8.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
9.其他大宗耐用消費品及符合要求的產品更新等。
(二)制定資金測算需求報告。
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需制定資金需求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需求量、資金量的測算依據、具體過程、績效效果,有關標準的確定依據和過程,補貼資金的來源渠道(包括擬申請國債資金、自治區現有資金)等。
1.盟交通局圍繞《若干措施》中的政策“(三)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五)提高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涉及內容,進行測算并說明依據、具體過程、績效效果等,形成資金需求報告。
2.盟農牧局圍繞《若干措施》中的政策“(四)提高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涉及內容,進行測算并說明依據、具體過程、績效效果等,形成資金需求報告。
3.盟商務局圍繞《若干措施》中的政策“(七)支持地方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八)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九)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涉及內容,進行測算并說明依據、具體過程、績效效果等,形成資金需求報告。
(三)組織實施。盟行署統一牽頭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各項政策。盟發展改革委按照本地區實施方案、資金管理辦法統籌協調推動本盟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落實,并加強與盟財政局溝通,推動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避免出現資金沉淀和閑置,確保資金及時發揮效益。盟交通、農牧、商務等部門應商盟發展改革委,根據實施方案和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本領域以舊換新任務。
四、下達資金
國家、自治區分批進行資金撥付,第一批向各?。▍^、市)、各盟市撥付比例為60%。我盟參照國家、自治區方式,第一批向各領域撥付資金按測算的60%執行,后續撥付資金將根據各領域使用進度、質量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同時根據國家、自治區后續資金下達情況,盟級將預留部分資金機動使用。
盟財政局要按照國家、自治區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設立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財政專戶,做到??顚S?,不得擠占、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預算、償還地方政府債務、地方“三?!保坏猛ㄟ^舉債籌集配套資金。
五、資金管理
(一)加強進度管理。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進度管理,填報資金使用進度表,資金下達后要做到周清月結。盟發展改革委將從方案印發后的第一周開始按周對各相關部門資金使用進展、相應計劃執行情況等開展監測調度與分析。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自9月份開始,每月12日前將工作推進、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等進展按月報送盟發展改革委。盟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將相關情況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盟行署。
(二)加強監督管理。盟財政局、審計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督促檢查,推動資金使用規范有序,盡快發揮效益。盟交通局、農牧局、商務局等部門要對工作推進、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開展自評自查。
資金下達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無法發揮效益或發生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盟財政局會同各領域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后將資金繳回盟級財政,按程序調整用于其他符合條件的領域,對未按時撥付、進度滯后、資金支付率低、縮減規模等問題進行預警,督促有關責任部門核查有關問題或情況,并推動整改落實,如發現工作進度嚴重滯后的領域視情況停止撥付。
盟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對發現的問題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對各領域主管部門予以提醒,視情況上報盟行署。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
(三)加強動態管理。盟財政局會同盟發展改革委根據主管部門負責領域進度管理資金使用情況動態跟蹤相應的投資計劃轉發、分解和執行,如相關領域資金超出有結余,將及時調劑至有缺口的領域。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應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嚴重偏離時序進度的,按程序及時調整實施方案,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及有關部門備案。對資金支付率低、進度滯后、資金沉淀的領域,將調減切塊資金;對資金支付效率高、以舊換新成效顯著、資金需求存在缺口的領域,相應調增切塊資金。
六、資金使用評價
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要對工作推進、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績效目標等開展自查自評,及時將資金使用績效目標情況報送盟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盟級各領域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資金使用評價,將資金下達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資金需求報告等相關文件的主要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評價意見和對策建議,促進提升超長期特別國債直接下達地方資金綜合效益。盟發展改革委和盟財政局將根據自查自評情況,將評價結果作為后續優化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