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額濟納旗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制作。全文包括額濟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以從額濟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ejnq.gov.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額濟納旗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政策法規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額濟納旗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2樓206室,聯系電話:0483-6525983)。
一、總體情況
2024年,額濟納旗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條例》各項規定,強化主動公開,規范依申請公開,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和監督保障,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效,努力以高質量公開助力全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主動公開情況
全年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府信息。2024年,額濟納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各類政府信息3901條,其中主動公開網站政府信息1184條,要聞動態1751條,通知公告253條,政府公報3期,發布優化營商環境36條,重點領域信息664條,規范性文件1篇,政策解讀1篇,公布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9條。收到7個依申請公開,已按時答復;對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出現的敏感詞匯、錯誤問題、無效錯鏈、隱私信息等及時反饋并組織相關單位修改,政府網站修改含錯敏詞信息共計452條,政務新媒體修改含錯敏詞信息共計426條,清除網站外部鏈接8033條;每月對全旗政務新媒體(46個)開展3次自查自糾和檢查抽查工作,已開展35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精準規范答復申請,進一步提升依申請公開辦理質量。2024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7個,全部按期辦理完畢。全年無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申訴案例,依法依規做到件件有回應,事事有落實。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逐一明確公開什么、誰來公開、在哪公開、多久公開等關鍵要素,進一步優化額濟納旗人民政府網相關欄目設置;以政務公開標準規范體系為遵循,督促指導各部門對過去公開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補充公開,對分類混亂、查找費時費力的信息重新歸類;定期對非涉密但未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清理,并對研判后能夠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每季度歸納總結全旗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進展情況并在額濟納旗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共4期)。
(四)平臺建設情況
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質量。堅持開展常態化專欄“周巡檢”,重點查看目錄設置、發布范圍、更新頻率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有針對性地引導督促各部門做好專欄建設,實現重點欄目保障及時有序,內容不斷充實;強化政務新媒體日常監管。加強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在旗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公開專區集中展示、統一推廣政務新媒體精品賬號。堅持對全旗政務新媒體開展日常監測,對政務新媒體出現的敏感詞匯、錯誤問題、隱私信息等及時反饋并組織相關單位修改;高效推進政務公開專區建設。依托政務服務大廳建成政務公開專區,為社會公眾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詢、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策咨詢、政民互動等功能為一體的“一站式”政務公開服務場所。
(五)監督保障情況
堅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圍繞基層依申請公開、政務新媒體、政策解讀等方面的短板弱項,通過集中授課和“點對點”指導等形式,加強業務培訓,切實提升全旗政務公開系統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嚴格按照“一日一抽查、一月三檢查、一季度一總結”的方式,對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更新情況自查自糾和檢查抽查工作,將每月檢查情況報送至盟政務服務局,并在額濟納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277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50 | ||
行政強制 | 13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68.5868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 果 維 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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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我旗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有待進一步規范;二是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力量比較薄弱;三是回應關切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改進措施
一是優化主動公開機制,強化督促落實,扎實抓好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發布;二是加強人員管理和業務培訓,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三是優化政策發布流程,加強政策宣傳,幫助群眾和企業更好知曉政策,推動政第落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4年,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額濟納旗各蘇木鎮(街道)、各部門均未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