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5-10-2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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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機服車函字〔2025〕35號
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的通知
各旗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公務用車標識工作,強化公務用車社會監督,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要求,通知如下:
1.除實物保障用車、行業系統統一制式標識的車輛和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公務用車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
2.執法執勤用車標識噴涂按照《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財行〔2011〕180號)相關規定執行。
3.標識位置在車身兩側的后翼子板處,水平無角度。也可視具體情況適度調整。深色車輛標識顏色為白色,淺色車輛標識顏色為藏藍色。(見附件)
4.大、中型普通客車標識化要求:字體為隸書,“公務用車”或“綜合執法”為600號字(加粗),“監督電話”為200號字(加粗)。蒙文字體為蒙標體,大小與漢字相同。尺寸大小要求:95cm×35cm,漢字:13.5cm×20.8cm,蒙文:13.5cm×9.8cm,監督電話:5cm×7.4cm。
5.轎車、小型客車標識化要求:字體為隸書,“公務用車”或“綜合執法”字體為380號字(加粗),“監督電話”為140號字(加粗)。蒙文字體為蒙標體,大小與漢字相同。尺寸大小要求:51cm×23cm,漢字:8cm×12.5cm,蒙文:8cm×5.8cm,監督電話:3cm×4.5cm。
6.新購公務用車應在辦理車輛牌照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標識噴涂工作。如出現標識老化、破損等情況,應重新噴涂標識。
7.各級各單位(部門)要對管轄的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工作迅速開展自查,于11月10日前查改完畢。
聯系人:王寶華,聯系電話:0483-8332939
附件:
公務用車標識顏色及樣式.docx
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信息來源: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5-10-2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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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機服車函字〔2025〕35號
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的通知
各旗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公務用車標識工作,強化公務用車社會監督,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要求,通知如下:
1.除實物保障用車、行業系統統一制式標識的車輛和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公務用車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
2.執法執勤用車標識噴涂按照《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財行〔2011〕180號)相關規定執行。
3.標識位置在車身兩側的后翼子板處,水平無角度。也可視具體情況適度調整。深色車輛標識顏色為白色,淺色車輛標識顏色為藏藍色。(見附件)
4.大、中型普通客車標識化要求:字體為隸書,“公務用車”或“綜合執法”為600號字(加粗),“監督電話”為200號字(加粗)。蒙文字體為蒙標體,大小與漢字相同。尺寸大小要求:95cm×35cm,漢字:13.5cm×20.8cm,蒙文:13.5cm×9.8cm,監督電話:5cm×7.4cm。
5.轎車、小型客車標識化要求:字體為隸書,“公務用車”或“綜合執法”字體為380號字(加粗),“監督電話”為140號字(加粗)。蒙文字體為蒙標體,大小與漢字相同。尺寸大小要求:51cm×23cm,漢字:8cm×12.5cm,蒙文:8cm×5.8cm,監督電話:3cm×4.5cm。
6.新購公務用車應在辦理車輛牌照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標識噴涂工作。如出現標識老化、破損等情況,應重新噴涂標識。
7.各級各單位(部門)要對管轄的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工作迅速開展自查,于11月10日前查改完畢。
聯系人:王寶華,聯系電話:0483-8332939
附件:
公務用車標識顏色及樣式.docx
阿拉善盟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