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900000000000/2025-01355 |
發布機構: |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組配分類: |
盟本級 |
| 發文字號: |
|
成文時間: |
2025-07-22 |
| 公文時效: |
|
關于《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2025-07-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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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印發了《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盟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73號)等為上位依據,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制定目的
進一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加快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效能,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工程建設“一張網”、自然資源“一張網”、智慧監管“一張網”、政府采購云平臺等系統操作應用,以清單化管理壓實責任鏈條,以制度創新破解發展堵點,以助企惠企凈化市場生態,為推動我盟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再上新臺階提供方向和指南。
三、制定過程
該文件為期一個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分別向盟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等18個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部門和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阿拉善高新區等3個單位進行三輪意見征集。5月通過盟市監局公平競爭會同審查。6月通過盟行署辦法規科合法性審查。同時召開盟公共資源交易專題會議,原則討論通過了《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7月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印發《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
四、主要內容
《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共六個部分53條。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包括制定依據和行政監督單位責任劃分。
第二部分交易目錄及交易服務范圍。主要包括交易目錄實行全區統一目錄管理的相關要求。
第三部分交易平臺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主要包括全盟交易平臺建設、受理登記、信息發布及項目發起方、項目響應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部分職能職責。主要包括平臺運行服務機構、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項目發起方、中介服務機構、評標評審專家、平臺運維機構相關要求。
第五部分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公共資源交易行業監督和平臺管理相結合的協同監管模式,包括信用管理、智慧監管和公平競爭審查以及違紀違法移送工作相關要求。
第六部分附則。主要包括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的明確和實施時間等相關要求。
相關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信息來源: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索引號 |
152900000000000/2025-01355 |
發布機構: |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組配分類: |
盟本級 |
| 發文字號: |
|
成文時間: |
2025-07-22 |
| 公文時效: |
|
關于《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 發布時間:2025-07-22 15:04
- 來源: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7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印發了《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盟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73號)等為上位依據,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制定目的
進一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加快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效能,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工程建設“一張網”、自然資源“一張網”、智慧監管“一張網”、政府采購云平臺等系統操作應用,以清單化管理壓實責任鏈條,以制度創新破解發展堵點,以助企惠企凈化市場生態,為推動我盟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再上新臺階提供方向和指南。
三、制定過程
該文件為期一個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分別向盟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等18個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部門和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阿拉善高新區等3個單位進行三輪意見征集。5月通過盟市監局公平競爭會同審查。6月通過盟行署辦法規科合法性審查。同時召開盟公共資源交易專題會議,原則討論通過了《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7月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印發《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
四、主要內容
《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共六個部分53條。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包括制定依據和行政監督單位責任劃分。
第二部分交易目錄及交易服務范圍。主要包括交易目錄實行全區統一目錄管理的相關要求。
第三部分交易平臺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主要包括全盟交易平臺建設、受理登記、信息發布及項目發起方、項目響應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部分職能職責。主要包括平臺運行服務機構、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項目發起方、中介服務機構、評標評審專家、平臺運維機構相關要求。
第五部分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公共資源交易行業監督和平臺管理相結合的協同監管模式,包括信用管理、智慧監管和公平競爭審查以及違紀違法移送工作相關要求。
第六部分附則。主要包括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的明確和實施時間等相關要求。
相關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